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08月7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08月10日-2020年08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12—4614472 (项目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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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第六采气厂2020年靖边县区域新建气井和单井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0-8-7 | |
2 | 关于陕西省特威诺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熔喷布、无纺布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 | 202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