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08月0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08月7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08月10日-2020年08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12—4614472 (项目管理室)

传真电话:09124612741

通讯地址:靖边县人民路41号靖边县环保局

邮 编:7185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第六采气厂2020年靖边县区域新建气井和单井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靖环批复【2020】113号.doc

2020-8-7

2

关于陕西省特威诺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熔喷布、无纺布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

靖环批复【2020】114号.doc

202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