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办发〔2014〕44号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边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新桥农场:

  《靖边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4日

  靖边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为切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省政府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室《榆林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全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部署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机制进一步完善,有效性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做到政府经济社会政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围绕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承接、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县编办牵头落实)

  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行政机关落实)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组织落实)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政府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要尽快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县财政局牵头落实)

  2.“三公”经费公开。各乡镇(场)、各部门及各部门管理的下属单位不仅要公开支出总额和分项数额,还要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制订2014年“三公”经费公开时间表,力争实现全县“三公”经费的全面公开。(县财政局牵头落实,各乡镇(场)、各部门将实际支出情况统一上报县财政局)

  3.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同时,相关单位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县审计局牵头落实)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县国土局、农业局牵头落实)

  2.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推进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细化矿业权审批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扩大公众参与。(县国土局、油气办牵头落实)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县住建局牵头落实)

  4.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等信息,并不断扩大建设信息的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及时公开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县住建局牵头落实)

  5.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县财政局、发改局分别牵头落实)

  6.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部门落实)

  (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公开。(县科技局牵头落实)

  2.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县卫生局牵头落实)

  3.加大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落实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及调减后的收费标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县物价局牵头落实)

  4.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工作。(县人社局牵头落实)

  5.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包括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县民政局牵头落实)

  (五)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发布城区空气监测信息,研究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推进国控和省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县环保局牵头落实)

  2.自来水监测信息公开。建立供水水质监测制度,加强供水水质监测,按照不同的时间周期公布城区管网水水质主要指标、出厂水水质常规指标、出厂水水质全部106项指标,做好公众对供水水质信息的查询解读工作。(县水务局牵头落实)

  3.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逐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比例。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县安监局牵头落实)

  4.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稳步推进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县国资办牵头落实)

  5.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以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透明度。(县食药监局牵头落实)

  6.推动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县发改局牵头落实)

  (六)依申请公开工作。

  积极稳妥开展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推动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依法依规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各相关部门落实)

  四、工作要求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靖边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意义重大。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把落实各项任务作为履职尽责的重点,自觉地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公开效果、增强政府公信力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深入细致地抓实抓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落实前述要点工作安排的实施方案,每一项工作都要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对牵头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要求,制定落实措施,加强工作指导;涉及到的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要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加强各乡镇(场)、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各乡镇(场)、各部门公开有关重大公众关注的问题时,举行新闻发布会,答复公众询问,回应公众关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三要加强分析研判,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政府信息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和阐释事宜,准备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 

  四要加强督促指导。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制定分解细化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结合实际梳理制定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在8月31日前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送县信息办。县政府办将适时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通报结果。

  联系单位:靖边县信息办,联系电话:0912—484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