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2021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1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大培训计划
靖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2月23日
2021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通过实施安全知识提升培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有效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增强红线意识,提高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增强安全生产基层能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二、培训对象及方式
(一)培训对象
1.通过组织“安全生产大讲堂”,对全体县级领导、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农场)党政主要领导和各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安全生产专题讲座。
2.对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农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主要包括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农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
3.对全县应急系统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4.对辖区内监管行业领域的所有重点企业(含省属企业和中央驻靖企业分公司、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企业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5.企业其他从业人员:主要包括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等。
(二)培训方式
1. 全体县级领导、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农场)党政主要领导和各部门主要领导,通过举办“安全生产大讲堂”专题讲座方式。
2.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农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以及各级安委会组成人员:主要采取集中授课、互动研讨、案例分析等方式。
3.全县应急系统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主要采取集中授课、网络教学、互动研讨、参观学习、模拟检查、案例分析等方式。
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采取集中授课、互动研讨、现场教学、案例分析等方式。
5.其他从业人员:主要采取集中授课、实操实训、现场实习、岗位练兵、安全自检、案例分析等方式。
三、培训内容
(一)全体县级领导、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农场)及有关部门领导干部: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等内容。
(二)全县应急系统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程序等实务知识,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重大危险源管控、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治理知识,事故调查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党风廉政教育等。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内容。
(四)其他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安全基本常识、岗位操作技能、自救互救技能、特种作业等内容。
(五)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其他部门,根据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负责组织制定本行业的安全培训内容。
四、时间安排及组织形式
自2021年3月开始,到2021年12月底结束,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一)安全生产大讲堂
全体县级领导、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农场)党政主要领导和各部门主要领导,培训时间0.5天,由县应急局具体承办。
(二)各级领导干部培训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农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副主任,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培训时间2天,由县应急局统筹安排具体承办。
(三)应急系统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培训
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农场)应急办主任、监管人员和县应急局全体干部,培训时间2天,由县应急局统筹安排具体承办。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1.应急系统直接监管行业领域的企业(含省属企业和中央驻靖企业分公司、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时间2天,由县应急局统筹安排,具备培训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负责实施。
2.其他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培训
1.应急系统直接监管行业领域企业的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少于72学时,年度再培训不少于20学时。由企业负责组织实施。企业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由企业委托具备培训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负责实施。县应急局督促落实。
2.其他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由其他行业企业负责组织实施。企业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由企业委托具备培训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负责实施。由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落实。
五、有关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分层级分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努力提升安全培训与工作实际的结合度,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二)县应急局要按照工作方案抓好具体落实,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培训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督促所监管行业领域内有关企业落实好安全培训任务。
(三)各负有安全监管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并在抓行业安全生产时,要把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体责任作为重点,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重点检查教育培训组织落实情况。
(四)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从实际出发,讲实效、重质量,因地制宜、因人施教,进一步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参训人员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真正发挥安全培训在减少和预防事故伤害上的保障作用。
(五)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借助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国家对企业安全培训的相关规定,努力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所有从业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培训的意识。并将具体培训计划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工作总结于2021年6月28日和12月20日前报送县应急局宣传教育股。联系人:刘泉,联系电话:4643831,电子邮箱:27623016@qq.com。
2021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大培训计划
序号 | 培训 时间 | 培训班名称 | 培训对象 | 培训 人数 | 培训 课时 | 牵头单位 |
1 | 3月 | 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 | 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 160人 | 2天 | 县应急管理局 |
2 | 3月 |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 | 各村干部、乡镇干部、监测员 | 200人 | 1天 | 县自然资源局 |
3 | 3月 | 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班 | 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 | 240人 | 2天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4 | 4月 | 全县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 | 全县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 160人 | 2天 | 县应急管理局 |
5 | 4月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 局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30人 | 1天 | 县林业局 |
6 | 4月 | 全县社区网格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 | 全县社区网格员 | 80人 | 2天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7 | 4月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业务专项培训 | 质安站全体工作人员 | 70人 | 2天 | 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
8 | 4月 | 全县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 | 全县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 20人 | 2天 | 县工业商贸局 |
9 | 4月 | 全县防雷安全知识、政策法规、气象防灾减灾培训班 | 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 100人 | 1天 | 县气象局 |
10 | 5月 | 全县工贸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一期) | 全县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 150人 | 2天 | 县应急管理局 |
11 | 5月 | 全县工贸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二期) | 全县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 150人 | 2天 | 县应急管理局 |
12 | 5月 | 全县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 | 全县客运、危运、货运、维修、驾培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 150人 | 2天 | 县交通局 |
13 | 5月 | 靖边县乡镇村(居)委负责人消防安全专题培训班 | 全县村(居)委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 | 240人 | 2天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14 | 5月 | 靖边县燃气安全知识培训班 | 天然气公司、液化气公司、加气站燃气从业人员 | 200人 | 3天 | 县燃气和供热服务中心 |
15 | 5月 | 靖边县中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培训班 | 河道库坝养护站、水旱灾害防治中心全体干部、各相关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村委中小型水库管理人员 | 100人 | 0.5天 | 县水利局 |
16 | 5月 | 林业安全基本常识培训班 | 局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30人 | 2天 | 县林业局 |
17 | 6月 | 靖边县安全生产大讲堂 | 全体县级领导、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农场)和县委及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 400人 | 0.5天 | 县应急管理局 |
18 | 6月 | 靖边县乡镇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 |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农场)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股室负责人 | 160人 | 2天 | 县应急管理局 |
19 | 6月 | 靖边县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 | 县应急局全体干部、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农场)应急办全体干部 | 160人 | 2天 | 县应急管理局 |
20 | 6月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专题讲座 | 全县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250人 | 2天 | 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
21 | 6月 | 全县文旅其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 | 全县文化和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 280人 | 2天 | 县文旅局 |
22 | 6月 | 靖边县卫健系统暨消防安全培训会 | 局属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各基层卫生院负责人一名,工作人员一名;各民营医院负责人一名,工作人员一名 | 90人 | 0.5天 | 县卫健局 |
23 | 6月 | 靖边县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班 | 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执法大队、各所负责人;特设股全体人员;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 120人 | 1天 | 县市场监管局 |
24 | 7月 | 靖边县运输企业负责人及驾驶人交通安全培训班 | 各客运企业、危运企业负责人及驾驶人 | 70人 | 1天 |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25 | 7月 | 靖边县交警大队行政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培训班 | 交警大队负责路面执法民辅警 | 90人 | 1天 |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26 | 7月 | 全县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 |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农场)和县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股室负责人 | 160人 | 2天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27 | 7月 | 靖边县教体系统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安全管理人员 | 230人 | 2天 | 县教育体育局 |
28 | 8月 | 《陕西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专题解读 | 全县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250人 | 2天 | 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
29 | 9月 | 燃气安全知识培训班 | 燃气司炉工、安全员、安装维修工 | 200人 | 3天 | 县燃气和供热服务中心 |
30 | 9月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使用监管业务培训 | 全县民用爆炸物品使用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 | 50人 | 0.5天 | 县公安局 |
31 | 9月 | 靖边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班 | 局分管领导、特设股全体人员;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 140人 | 1天 | 县市场监管局 |
32 | 10月 | 《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专题培训暨推广会议 | 全县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安站全体工作人员 | 300人 | 1天 | 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
33 | 11月 | 靖边县消防安全知识大讲堂 | 全体县级领导、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农场)和县委及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 400人 | 0.5天 | 县消防救援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