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谢艳艳不动产权属证书(明)作废的公告

  编号:20190100

  因权利人谢艳艳将不动产权属证明(书)丢失,现申请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申请,逾期将准予补办。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宗地号

不动产坐落

1

08307

谢艳艳

不动产登记证书


东新街凯怡小区1幢1单元402室

  靖边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