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财政部门2017年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财政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分析预测全县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起草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和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县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

  (七)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经济发展方面的财政支出,中、省、市、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并监督执行,组织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财政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全县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

  (十三)研究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和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县会计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五)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六)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增强财政综合保障。密切关注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行业产量和价格走势,挖掘潜力,堵塞漏洞,积极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加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不断增强财政发展后劲。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的能力。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88.00亿元,较年初预算任务增加3.00亿元、增长3.50%;同比增加16.00亿元、增长22.2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00亿元,较年初预算任务增加0.90亿元、增长6.90%;同比增加1.82亿元,增长14.90%。

  (2)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三公经费”以及其他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坚持民生优先,将有限的资金用在民生改善和转型发展上。今年全县总支出完成32.15亿元,同比增加0.98亿元,增长3.10%。其中民生支出27.65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6 .00%。

  (3)着力深化财政改革。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实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预算年度编报工作,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审查监管和履约验收管理。全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应用,用好用活国家支持西部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4)提升财政监管水平。形成日常监管、专项监管、追责问效三位一体的财政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在重大项目资金、扶贫资金、民生资金等方面,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杜绝截留、挪用、套取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的发生。

  (5)加强财政自身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制度建设,全面实行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责任制,推动财政工作全面提速。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重点聚焦预算管理、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等核心业务环节,防止权力滥用。

  (二)新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追赶超越。全年教科文支出7.72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24.00%,八项支出22.28亿元,增速5.00%。

  (2)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协调。严格履行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协调组职责,全年共拨付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39亿元,下达中省市专项扶贫资金0.34亿元,统筹整合以前年度资金0.60亿元,足额配套县本级财政扶贫资金0.45亿元。

  (3)结对帮扶。一是推广现代农业,发展高标准农田,打造观光休闲农业。二是完善道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创新“党建+合作社+扶贫户”发展模式,形成拱棚种植特色产业。四是清理整顿村级道路垃圾,提升村民整体居住环境。

  (三)创新型工作完成情况

  (1)设立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投资效益。

  (2)明确职责、理顺机构,推动农业综合开发职能划转工作顺利进行。

  (3)实行扶贫专项资金函告制、日报制、限时办结制、包抓责任制以及简化招标采购程序等有效措施,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加快扶贫资金兑付进度。同时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问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全县集中财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4)加强财政管理,财政收支实现“一增一压”。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增长近1亿元,压缩本级一般性支出1.1亿元。

  (5)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全年累计向上争取资金约13亿元。

  (6)会同各有关部门对全县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摸底清理。经甄别,上报政府债务3.88亿元、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债务7.21亿元。

  (7)对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实行条码化管理。

  (8)在“学、做、改、严”上深化拓展,将“一抓二促三必须”衍生到“两抓三促四必须”,即:抓党建、抓业务;促稳定、促发展、促实效;必须建强班子、必须用实制度、必须严明奖惩、必须创新理念,为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供坚强保证。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单位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有14个。其中,行政机关1个,全额事业单位11个,差额事业单位2个。2017年度财政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财政局

  行政单位

  2

  农财所

  全额事业单位

  3

  企财所

  全额事业单位

  4

  资金所

  全额事业单位

  5

  函授站

  全额事业单位

  6

  收费中心

  全额事业单位

  7

  采购中心

  全额事业单位

  8

  支付中心

  全额事业单位

  9

  综改办

  全额事业单位

  10

  财监局

  全额事业单位

  11

  国资办

  全额事业单位

  12

  产权交易所

  差额事业单位

  13

  税控办

  全额事业单位

  14

  驻银办

  差额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82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68人;实有人员317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30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部门总收入4084.57万元,较上年总收入增加了578.94万元, 2017年财政部门总支出4105.73万元,较上年总支出增加了566.85万元,本部门财政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事务改革,营改增试点过渡期财政扶持和国有资产监管等专项资金的增长。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的收入构成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的支出构成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资源勘探信息等信息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84.57万元,支出总计4105.7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收入增长578.94万元,增长了16.51%,支出增长566.85万元,增长了16.02%。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事务改革,营改增试点过渡期财政扶持,国有资产监管等特定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年度本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支出总计4105.7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35.19万元,占比90.98%;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370.54万元,占比9.0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3104.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658.84万元,占比85.65%;公用经费支出445.47万元,占比14.35%。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度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7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3万元,车辆保有量9辆;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三公经费”同比上升1.84%,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10.05%,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上升3.01%,公务用车车辆保有量同比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下乡公务用车量增加;厉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停驶公务用车数量;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连续零支出。

  (2)本部门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总计86.31万元,同比增长46.44万元,增长116.48%,主要是本部门本年度举办会计继续教育,预算绩效,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脱贫攻坚,镇村会计人员等全县规模的财政业务培训。

  (3)本部门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总计11.88万元,同比增长5.39万元,增长83.05%,主要是本部门通过培训与业务指导强化财政预算与财政决算及政府债权债务等相关财政业务工作,进一步保障了全县财政资金的平稳运行。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数111.61万元。

  七、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89万元,同比下降4.66万元,下降2.43%,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财政部门2017年预算经过政府采购费用为127.78万元,工程类15万元,货物类112.7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9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购置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财政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