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财政部门2018年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财政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分析预测全县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起草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和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县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

  (七)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经济发展方面的财政支出,中、省、市、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并监督执行,组织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财政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全县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

  (十三)研究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和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县会计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五)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六)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抓收入增实力,整体形势稳中向好。201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0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98亿元的104.08%,较上年增加14亿元,增长15.9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8.4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5亿元的122.87%,完成年度调整预算18.35亿元的100.44%,增长31.70%。

  (二)抓支出强管理,财政资金保质增效。2018年,全县本级财政支出完成38.35亿元,剔除中省市专项支出9.25亿元后县本级财政支出29.10亿元,完成预算29.10亿元的100%,增长15.30%。全县干部职工工资和津补贴得到按时发放;机关事业单位运转经费得到保证;城乡低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得到及时兑现;中省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得到及时拨付;县本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得到应有保障。同时本级重点建设项目贷款融资的本息得到及时归还。

  (三)抓改革求创新,各项工作有序进行。2018年,财政局上下按照工作职能和职责,精心谋划、精心落实,特别是在业务举措方面,富有新的特点、新的亮点和新的突破。一是着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二是着力深化政府债务管理改革。三是着力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四是着力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五是着力深化结对帮扶工作。

  (四)抓监管促发展,保障措施落实到位。2018年,我们突出“以查促管”,加强对重大支出、重点行业,特别是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形成了日常监管、专项监管、追责问效三位一体的财政监管工作机制。

  (五)抓党风严廉政,自身建设成效显著。作为财政干部,要更加注重我们的一言一行,要把坚定政治方向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严格按规矩办事、按规定执行,树立我们良好的财政形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单位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有14个。其中,行政机关1个,事业单位13个。2018年度财政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财政局

  行政单位

  2

  农财所

  全额事业单位

  3

  企财所

  全额事业单位

  4

  资金所

  全额事业单位

  5

  函授站

  全额事业单位

  6

  收费中心

  全额事业单位

  7

  采购中心

  全额事业单位

  8

  支付中心

  全额事业单位

  9

  综改办

  全额事业单位

  10

  财监局

  全额事业单位

  11

  国资办

  全额事业单位

  12

  税控办

  全额事业单位

  13

  农发办

  全额事业单位

  14

  评审中心

  全额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8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75人;实有在职人员319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30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1人;其他人员8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财政部门总收入3677.79万元,较上年总收入下降了406.78万元, 2018年财政部门总支出3379.79万元,较上年总支出下降了725.94万元。本部门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统一移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经办中心发放及精减开支。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的收入构成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的支出构成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资源勘探信息等信息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77.79万元,支出总计3379.7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收入下降了406.78万元,下降了9.95%,下降了725.94万元,下降了17.68%。财政拨款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统一移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经办中心发放及精减开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支出总计3379.79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25.64万元,占比92.48%;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254.15万元,占比7.5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2880.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84.44万元,占比89.71%;公用经费支出296.41万元,占比10.29%。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

  (三)2018年度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22万元,完成预算的83.15%,其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0.6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7万元,车辆保有量10辆;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2.89%,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67.0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下降40.82%,公务用车车辆保有量同比增加11.1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本部门新成立的单位启用了一辆停驶公务用车,盘活了国有资产。

  (2)本部门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总计47.52万元,同比下降38.79万元,下降44.9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精减培训支出。

  (3)本部门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总计15.50万元,同比增长3.62万元,增长30.4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强化财政预算与财政决算等相关财政业务会议宣传与学习工作,进一步保障全县财政资金的平稳运行。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应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数498.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4.76%。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40万元,同比下降91.49万元,下降48.95%,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共46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76.65万元,服务类预算291.3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购置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靖边县财政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