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财政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财政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分析预测全县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起草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3)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和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县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

  (7)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

  (9)负责办理和监督经济发展方面的财政支出,中、省、市、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并监督执行,组织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12)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财政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全县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

  (13)研究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和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14)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县会计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15)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6)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19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财政总收入增长6%,达到108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增长4.2% 达到16亿元。预期目标的确定,充分考虑了全县实际,也兼顾了市县经济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3、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靖边县财政系统2019年预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有16个,行政机关1个,全额事业单位14个,差额事业单位1个。

  靖边县财政系统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基本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合计

  在职

 遗属

其他人员

  总计

   348

 329

  16

   3

  1

  财政局

  行政机关

 全额拨款

 40

 30

 7

   3

  2

  收费中心

 全额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3

 13

  3

  采购中心

 全额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49

 44

 5

  4

  支付中心

 全额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45

 45

  5

  综改办

 全额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21

 21

  6

  财监局

 全额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22

 20

 2

  7

  国资办

 全额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22

 21

 1

  8

 产权交易所

 差额事业单位

 差额拨款

 7

 7

  9

 税源监控办

 全额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7

 17

   10

  函授站

 全额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1

 11

   11

  资金所

 全额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2

 12

   12

  农财所

 全额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6

 16

   13

  企财所

 全额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5

 15

   14

  社保所

 全额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7

  7

   15

  评审中心

 全额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45

 44

 1

   16

  农发办

 全额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6

  6

  4、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系统总编制160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148名; 2018年我系统共有财政供养人员348人,其中在职329人,遗属补助16人,其他人员8人。

  5、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的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台,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有12台。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

  6、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靖边县财政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109.77万元,全部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说明。

  7、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等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编制了财政系统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

  二、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9年靖边县财政系统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09.77万元,较上年增加910.36万元,上升了13.4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新成立两家下属单位,新拓展财政投资评审业务。2019年财政部门工资福利3315.31万元,商品和服务720.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4.38万元;其他支出0.60万元。

  (2)2019年靖边县财政系统支出预算为4109.77万元,较上年增加910.36万元,上升了13.4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新成立两家下属单位,新拓展财政投资评审业务。2019年财政部门工资福利3315.31万元,商品和服务720.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4.38万元;其他支出0.60万元。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一)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的情况

  2019年靖边县财政系统支出预算为4109.77万元,其中:

  (1)财政局595.4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7.3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12.2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37.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34万元;其他支出0.60万元。

  (2)收费中心199.7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3.1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5.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0万元。

  (3)采购中心468.2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9.2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1.40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补助5.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2万元.

  (4)支付中心499.4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45.9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3.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1万元。

  (5)综改办250.9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5.1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3.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3万元。

  (6)财监局235.4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8.5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9.32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补助5.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2万元.

  (7)企财所165.2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0.6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9万元.

  (8)国资办373.7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4.5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4.20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补助3.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万元.

  (9)税控办185.7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6.2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9.50万元。

  (10)函授站152.8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0.8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2.00万元。

  (11)资金所135.6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6.2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40万元。

  (12)农财所184.5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7.8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6.70万元。

  (13)社保所72.4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7.4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00万元。

  (14)结算中心12.00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12.00万元。

  (15)产权交易所60.3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0.32万元。

  (16)评审中心437.4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3.3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2.90万元,对事业单位补助1.24万元。

  (17)农发办80.5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5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80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补助3.2万元。 

  (二)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的情况

  2019年财政部门支出按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合计为4109.77万元。具体如下:

  (1)行政运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事务支出357.4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7.3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34万元。

  (2)事业运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事务支出3752.3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77.9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08.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0万元,资本性支出54.38万元,其他支出0.60万元。

  3、“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9.1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3.57万元,较上年降低15.69%。主要是严格 “三公”经费预算,并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8.24万元,较上年减少2.56万元,降低12.31%;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95万元,较上年减少1.01万元,降低51.53%

  4、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8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2.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减少预机关运行预算量。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2019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附件:财政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财政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