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说明

  《靖边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于2017年3月25日靖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批准了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为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推行部门预算、综合预算,根据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各工作部门的工作职能,对2017年县乡两级全额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预算标准、细化情况及差额事业预算单位差额补助比例等拟定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及政策性配套支出预算标准及细化情况

  (一)办公费预算1076.671万元(详见附表一),预算标准为:

  ——县级行政机关预算标准为:县处级人年均3200元,编制人员人年均1600元,无编人员人年均1000元;

  ——事业编制及直属部门预算标准为:编制人员人年均1600元,无编人员人年均1000元;

  ——县级事业单位预算标准为:编制人员人年均1400元,无编人员人年均1000元;

  ——挂牌单位预算标准为:编制人员人年均1600元,无编人员人年均1000元,具体单位包括畜牧局、中小企业促进局、粮食局、物价局、宗教局;

  ——基层农税所划转乡镇财政所预算标准为人年均1400元。

  (二)水电费预算78.92万元(详见附表一),预算标准为:对未纳入党政办公区、第二办公区、第三办公区集中管理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含挂牌单位),以2017年实有在职人数为基数人年均200元预算;基层农税所划转乡镇财政所在职人员按人年均200元预算。

  (三)车辆交通费预算215.3万元(详见附表一),预算标准为:

  ——事业编制及直属部门车年标准2.5万元;

  ——县级事业单位车年标准2万元;

  ——专用车辆标准:文工团“三下乡”流动舞台车、专配车车年3.5万元;创建办、燃气办稽查车车年2万元。

  ——挂牌单位车年标准2.5万元(中小企业促进局)。

  ——基层财政所税收征管燃料费预算标准:东坑、张家畔、青阳岔、中山涧所燃料费各1.2万元,其余18个所各1万元。

  注: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及罚没收入的单位,未考虑交通费预算,车年标准2万元,一律在收费成本、办案补助或单位的公用经费中自行解决,包括:林警所、水资办、水监站、城管大队、质检站、客运所、运管所、市政所、流动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保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机监理站、渔政站、招生办、职中、电大、靖中、三中、土地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计生督查大队、林政稽查大队、卫生稽查大队、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文化稽查大队等。

  (四)工会经费预算标准为:2017年工资总额的2.5‰。

  (五)机关事业单位运转经费及政策性配套支出细化预算68041.7355万元(详见附表二)。

  二、预留党政事业单位专项经费情况

  (一)预留设备购置及市政道路抢修经费1000万元;

  (二)预留创建专项经费150万元;

  (三)预留工业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

  (四)预留培训经费100万元;

  (五)预留执收执法补助经费700万元。

  (六)预留2017年待办理事项1060万元;

  三、预备费预算5000万元。

  四、差额事业预算单位差额补助预算比例情况

  乡镇卫生院、妇儿医院、房产交易所只预算个人部分;林业部门的七场一圃、托儿所、文工团、中医院预算个人部分的90%;银川办事处、评估事务所预算个人部分的87.5%;原种场、种羊场、种猪场、公证处、县医院预算个人部分的80%;老干医疗所、北牧司预算个人部分的75%;福利公司预算个人部分的72.7%;水泥制品厂、律师事务所预算个人部分的70%。

  附件:靖边县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经费预算申请表.xls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二上).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