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服务

  公证服务机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具体公证服务目录如下:
1、 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 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 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滩、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 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 赋予债券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法律服务。

  办事指南:
靖边县公证处地址:靖边县新区党政第二办公区1号楼9楼,办公电话:0912—4621557。
办理进度及结果:一般公证事项7—15天出具公证文书,复杂疑难的6个月出具公证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