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显著

  立足本职优质高效

  ——按照中省市关于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整体部署,以及县政府公共法律服务政务公开的整体安排,2017年以来,我局积极整合了县公证处、秦靖律师事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148”法律服务所、基层各镇法律服务所的服务职能,发挥其服务特长,积极奉献广大靖边民众。

  首先,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扶贫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安排,及时推进深化了《靖边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扶贫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抽调148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秦靖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定了《靖边县司法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考核评估办法》,实现了法律服务机构和制度保障的全覆盖,累计解答基层群众各类涉法涉诉咨询665起。

  其次,以公证处体制改革并和秦靖律师事务所全面进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契机,为群众办理公证事项,接待法律咨询提供了很好的平台,方便了群众,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截至目前,县公证处累计办证民事类公证542件,经济类公证825件 ,执行类公证61件,案卷评查达到了85%以上。截至目前,秦靖律师事务所累计办理民事案件450件,刑事案件8件,行政案件3件,顾问单位6家,法律援助26件,

  第三、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前提下,以构建“1616”法律援助工作体系为目标,扎实推进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一是继续开展了“十项举措惠民生、法律援助解民困”主题实践活动。将省厅“十项举措”进一步具体化、常态化和制度化。在信访接待大厅一楼专门设立了法律援助窗口,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服务;在法院、看守所、戒毒所、妇联、残联分别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了这些特殊的群体和领域;将70岁以上老人纳入法律援助对象和范围,推行了对5类困难人群免审查,2类人群上门服务,实现 “应援尽援”。中心一边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一边积极主动向上汇报,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支持。逐步健全完善制度规范,着力提升保障能力。二是进一步强化了法律援助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和满意度。法援中心在3.8妇女节和6.26国际禁毒日,配合妇联、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加大对妇女侵权案件援助和吸食毒品危害的宣传;期间,发放各类法制宣传材料3000余份,发放脸盆、抽纸盒等法律援助宣传品1000件。9月1日,全省第10个法律援助宣传日当天,又联合公证处、秦靖律师事务所,在县政府广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司法行政业务宣传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之后,又陆续邀请陕北知名曲艺团贺连善主说,通过地方曲艺节目深入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共面向基层群众说书数十场,真正让法律援助工作走进群众,走进民间,实现了法律援助业务工作灵活化、便民化,通过宣传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三是进一步规范运行了“12348”法律援助专线平台。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各类法律咨询288人次,现场来访14批98人,引导公民合法、合理的解决矛盾。针对县域经济下行所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引导上访人理性上访,依法维权。截至目前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5件,实现了应援尽援。四是全面加强了法律援助案卷质量监管。具体是及时组织案卷评查、第三方法律援助评估、受援人回访等活动,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