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中心联合东坑司法所对在矫服刑人员开展集中点验训诫教育暨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和教育工作,提升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防范和杜绝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及重新违法犯罪,强化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12月17日,靖边县社区矫正中心对东坑司法所监管的40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点验训诫教育和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会上,首先由东坑司法所长王飞同志对在矫服刑人员进行点名核实,并宣读了社区矫正教育学习读本,同时强调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重申了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报到、请销假纪律等规定,要求社区服刑人员端正态度,在矫正期间做到“人机不分离”,不酒驾,不参加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其次社区矫正中心干警罗树宏同志结合今年撤缓的几起真实案例告诫在矫服刑人员,一定要牢记身份,牢记责任,牢记感恩,珍惜监外服刑的机会,遵纪守法,潜心改造,莫因一时冲动再次犯罪,再次走上不归路。最后,东坑交警中队干警李海涛就交通法规,交通劝导员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方法进行了详细培训。

会后,由社区矫正中心的两名派驻狱警对服刑人员进行了点验训诫,并组织服刑人员进行了简单的队列训练,他们要求服刑人员注意队列养成,增强纪律性,随后通过对照在册名单对服刑人员身份逐一核对,对定位和身份进行细致查看,并逐一对缓刑考验期进行提问,增强其身份意识和服刑意识。

点验训诫后,社区矫正人员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身穿志愿者红马甲到东坑中学和东坑第一小学十字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对行人不走斑马线、闯红灯、非机动车遇红灯超越停车线等现象进行文明劝阻,同时护送学生过马路。

通过此次集中点验训诫教育活动,督促了社区服刑人员更好的服从管理,积极改造,提升了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服刑意识,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更进一步强化了服刑人员的社会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断改造,服务社会,树立弃恶从善,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决心,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对社会有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