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边县文化和旅游行业百日安全整治的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文化和旅游行业百日安全生产整治相关会议精神,深刻汲取2019年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按照靖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靖安委发〔2019〕18号)和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榆林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榆政文旅发〔2019〕151号)要求,结合我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实际,靖边县文旅局在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按照局办方案部署,积极完成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一、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首先,以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单位自身安全防范措施为重点,要求其制定应急防范预案,同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其次,对各场所消防设备、通道、电线电路等硬件设施进行检查,严查是否存在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规范用火用电,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均责令其立即整改;然后,以日常巡查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文化经营单位是否依法安全经营进行了监管,确保市场安全稳定。

  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后,我们对全县23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3家歌舞娱乐场所、3家游艺娱乐场所、2家电影院、30家出版物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累计出动文化执法人员284人次,责令整改7家次,均当场整改完成。

  二、对旅行社、星级酒店、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管。

  文化执法人员通过加强对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登记信息及合同的检查,重点打击租用黑车、合同不规范、未按合同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星级饭店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排除安全隐患;检查旅游景区消防安全、景区内及景区周边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流量管控等多方面工作,切实履行好旅游市场安全监管的职责。

  百日行动开始以来,执法人员共检查旅行社及旅行服务网点26家,其中总社4家,分社9家,旅行社服务网点13家,检查三星级酒店5家,3A级景区4家,排查率100%,其中,健全旅行社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4家,规范旅行社租车合同1家,检查三星级酒店应急预案及消防通道安全5次,检查3A级景区消防安全及食品安全宣传4次,下达整改通知书5家,整改闭环完成率100%。

  三、疫情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巡查。

  本次文化和旅游行业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从2019年12月10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结束,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虑到各文化和旅游行业经营单位均为人员密集场所,因此在1月下旬,靖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向全县各文化和旅游行业经营单位发出通告,要求各单位停止营业,避免人员聚集。并安排执法人员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进行每日巡查,确保各场所处于暂停营业状态,同时坚持每日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报送执法信息。巡查中发现两家出版物经营单位擅自解除停业,执法局对其进行了通报。同时,执法局还对外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0912-4623618并承诺有奖举报,希望市民共同监督,确保疫情期间文旅市场安全。

  通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们圆满完成了本次文化和旅游行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排除了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查处了不法经营,确保了疫情期间文化和旅游行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市场安定有序。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保持执法力量投入,根据省市县各单位复工复产的节奏,加强巡查与检查,将安全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前提,确保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持续健康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