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文广局关于创建“平安网吧”实现 “十个没有”星级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靖边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全县社会治理水平,实现“全省先进、陕西一流”目标,根据靖边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靖边县开展“十个没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靖综治委发〔2018〕6号)文件精神,县文广局决定,以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为主体,开展“平安网吧”创建活动,全面实现“十个没有”目标。现根据实际制定如下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遵循有关条例和行业规范。
第二条  星级评定按照“十个没有”标准评定十个星级,依次为一至十星级,所有示范点均要达到十星级目标,本年度没有创建达标的经营单位,下年度继续创建,直至创建达标为止。
第三条  星级评定实行授星挂牌和动态管理。
第二章  评定标准和评分细则
第四条  共性指标(20分)
(一)档案资料齐全(10分)
1.建立“十个没有”专题档案,每个“没有”档案资料制盒或制册(5分)。
2.所有盒(册)档案资料齐全、内容详实(5分)。
(二)管理制定齐全(10分)
1.创建“平安网吧”实行“十个没有”宣传标语上墙(5分)。
2.创建“平安网吧”实行“十个没有”责任认领上墙(5分)。
第五条  分类指标(80分)
(一)没有无证违规经营(8分)
所有证照正本齐全有效且摆放在醒目位置(8分)(工商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信息安全合格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合格证,每少悬挂1个减2分,减完为止)
(二)没有欺诈消费(8分)
1.制定诚信经营承诺书(2分)
2.成立诚信经营组织机构(2分)
3.公布各类经营事项价目表(2分)
4.未发生欺诈性经营举报行为(2分)
(三)没有安全隐患(12分)
1.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1分)
2.制定消防培训方案(0.5分)
3.制定消防器材清单(0.5分)
4.张贴疏散指示标志(0.5分)
5.安全指示灯或应急照明灯完好可用(0.5分)(有损坏或必要位置没有安装减0.5分)
6.消防栓安全可用(0.5分)
7.消防喷淋器安全可用(0.5分)
8.烟雾报警器安全可用(0.5分)
9.灭火器安全可用(0.5分)
10.安全通道畅通(0.5分)
11.场所内无易燃易爆物品(0.5分)
12.场所内无明火煮饭取暖(0.5分)
13.场所内无电线路裸露(0.5分)
14.场所内无杂物堆放(0.5分)
15.机房干净整洁(0.5分)
16.及时填写巡查记录(0.5分)
17.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办法(1分)
18.食品进货凭证齐全(0.5分)
19.食品进货台帐保存期限6个月以上(0.5分)
20.食品销售人员办理健康证(0.5分)
21.拥有专设食品销售区域(0.5分)
22.食品销售区域干净整洁(0.5分)
(四)没有传播违法信息(8分)
1.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办法(2分)
2.建立信息安全巡查制度(2分)
3.设立安全巡查人员(2分)
4.所有禁止传播违法信息的播音广播(2分)
(五)没有绺窃盗窃(6分)
1.制定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悬挂(2分)
2.制定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分)
3.制定防盗实施方案(1分)
4.建立安全巡查制度(1分)
5.未被举报发生过绺窃盗窃事件(1分)
(六)没有寻衅滋事(6分)
1.制定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悬挂(2分)
2.制定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分)
3.制定寻衅滋事应急处理预案(1分)
4.建立安全巡查制度(1分)
5.未被举报发生过寻衅滋事事件(1分)
(七)没有未成年人上网(8分)
1.制定未成年人管控实施办法(2分)
2.未成年人禁入警示牌位置明显(1分)
3.场所内设有巡查人员(1分)
4.无未成年人进入场所记录(2分)   
5.未被举报未成年人进入场事件(2分)
(八)没有不实名登记(8分)
1.上网人员登记册完整记录清晰明朗(2分)
2.经核对上网人员信息准确无误(4分)(发现1人未登记减1分,减完为止)
3未被举报存在不实名登记(2分)
(九)没有超时经营(8分)
1.制定禁止超时经营实施办法(2分)
2.设有打烊播音系统(2分)
3.无超时经营现象(4分)
(十)没有视频监控盲区(8分)
1.开启视频监控(2分)
2.设专人管理监控视频(2分)
3.视频监控无盲区(2分)(有盲区1处减1分,减完为止)
4.视频监控保存60日以上(2分)
第六条  评分授星
评分总分为100分,为共性指标分与分类指标分之和。
(一)评定总分在90分以上且每个分类指标都不得低于6分,授予“十星级网吧”。
(二)评定总分在85分以上且每个分类指标都不得低于5分,授予“九星级网吧”。
(三)评定总分在80分以上,授予“八星级网吧”。
(四)评定总分在75分以上,授予“七星级网吧”。
(五)评定总分在70分以上,授予“六星级网吧”。
(六)评定总分在65分以上,授予“五星级网吧”。
(七)评定总分在60分以上,授予“四星级网吧”。
(八)评定总分在60分以下或有1个分类指标未得分,授予“三星级网吧”。
(九)评定总分在55分以下或有2个分类指标未得分,授予“二星级网吧”。
(十)评定总分在50分以下或有3个及以上分类指标未得分,授予“一星级网吧”。
第七条  挂牌认定
评定为“九星级网吧”以上的经营单位,由县文广局核验认定后,上报县综治委进行授星挂牌。否则,不得认定授星挂牌。
第三章  评定程序
第八条  各参评网吧按照《靖边县文体广电局深化“平安网吧”建设,实现“十个没有”考核评估细则(试行)》自查自评,将自查自评结果书面报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审核。
第九条  县文广局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对照评定标准进行实地检查指导。
第十条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每半年进行一次“十个没有”星级评定工作,建立专项工作台账,评定结果报县文广局同意后,上报县综治委评定授星挂牌。
第四章  奖惩措施
第十一条  对评为“九星级网吧”以上的网吧,在县综治委年度命名表彰大会上表彰命名。
第十二条  对评为“四星级网吧”以下的网吧,由县综治委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  对创建工作不力、拒不参评或在参评过程中对整改措施不落实的网吧,由县综治委采取媒体曝光、后进整顿等措施,直到命名授星挂牌为止。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县文广局制定、解释和修改完善。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