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G40-12、G40-10、陕68-9-117输气管线项目申请用地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长庆油田2018年产能建设总体安排,长庆油田第一采气厂G40-12、G40-10、陕68-9-117三条输气管线项目申请使用我县小河镇、高家沟便民服务中心部分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经过实地勘踏,依据陕西知行考古勘探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用地文物调查与考古勘探报告,现对该项目用地涉及文物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在小河镇、高家沟便民服务中心用地范围内地表及地下未发现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遗址遗存,我局初步同意该项目选址,准许施工。
      二、由于地下文物埋藏的不确定性,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文物遗存,项目负责单位必须立即停工,保护现场,第一时间通知我局,待对其进行适当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靖边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