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咨询
涉税咨询
一、电话咨询
【事项描述】
社会公众和纳税人通过拨打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咨询服务电话提出涉税咨询请求,税务机关负责解答。
【办理渠道】
拨打全国统一的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及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其他服务电话。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电话咨询的解答仅供纳税人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
2.发生电话咨询解答与税收政策不一致情况时,以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为准。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4〕59 号)10.1.2—194互联网咨询


二、互联网咨询

【事项描述】

社会公众和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络提出涉税咨询请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解答。
【办理渠道】
登录税务总局、省、市税务机关门户网站。
【纳税人注意事项】
1.互联网咨询的解答仅供纳税人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
2.发生互联网咨询解答与税收政策不一致情况时,以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为
准。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4〕59 号)


三、面对面咨询

【事项描述】
社会公众和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提出涉税咨询请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
【办理渠道】
纳税人可到市、县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进行面对面咨询。具体地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
【纳税人注意事项】
1.面对面咨询的解答仅供纳税人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
2.发生面对面咨询解答与税收政策不一致情况时,以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为准。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4〕5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