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 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监管,确保人民使用疫苗安全,县局决定开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所有接种单位。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所有接种单位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情况。

  2.重点检查疫苗在运输过程中的温控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及疫苗在储存过程中的温控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对疫苗储存设备(冷库)、运输设备(冷藏车)、冰箱、冷链箱是否进行验证及各项记录凭证是否齐全。

  三、检查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时间安排

  疫苗流通和使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时间为2019年7中旬-10月中旬。

  (二)检查方法

  对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所有接种单位开展现场检查,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完成后应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和总结,并于10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疫苗流通和使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见附件)报至县局药化股。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疫苗质量安全监管。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明确监管责任,严格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形成疫苗监管长效机制。摸清底数,督促辖区相关单位开展自查整改;要精心组织现场检查,严格执法,及时查处通报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汇总、研究分析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发现非我局职能范围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努力保障我县疫苗质量安全。

  附件:疫苗流通和使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

  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