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农村 危房改造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18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早计划、早启动、早实施、如期完成任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为本、减轻负担、扎实推进、明确责任”原则,重点解决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现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共计实施573户。包含2017年度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为215户和2018年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358户(具体以市规划局下达任务为准)。

  三、时间节点

  (一)计划落实(2月底前)。根据全省年度脱贫攻坚计划,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不安全应改尽改的原则,精准认定落实对象,并抓住春季有利时机,为全面高质量完成全省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打好基础。

  (二)资金落实(8月底前)。按照中省市危房改造补助标准,8月底由县住建局会同财政局将2018年中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请到位,对验收合格的建档立卡贫困危改户补助资金一个月内兑付到位。

  (三)项目实施(3月1日-10月31日)。3月上旬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施工图集,按照面积大小每户设计两种户型,供危改户建房时自行选择,3月中旬举办建筑工匠培训,对全县农村建筑工匠进行技术指导、设计图宣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项目3月底全面开工, 6月底前完成改造并验收,8月底前达到入住条件;其他危房改造项目,3月全面开工,力争10月底前竣工验收,年底前达到入住条件。

  (四)督查考评(4月1日-12月31日)。实行常态化暗访督查。县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牵头,定期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通报。

  四、工作重点

  (一)精准识别对象。县级扶贫部门提供除易地扶贫搬迁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民政、残联部门分别提供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名单,住建部门组织对住房危险性进行认定,属于C、D级危房的,纳入危房改造对象范围。危房改造对象名单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住建、扶贫、民政、残联部门分别建立台账,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和扶贫信息系统,确保对象精准。

  (二)完善工作措施。一是优化简化“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流程,按照“精简、规范、高效”原则,对相关程序进行优化,加强上门服务,方便群众办理;二是会同扶贫部门,执行省是建规局和市扶贫办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三是会同财政部门,完善资金兑付办法,及时拨付资金并有效地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工作。

  (三)减轻群众负担。一是坚持能加固绝不重建,全面推广大荔危房加固改造经验,C级危房全部实行加固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避免群众大额举债。二是引导各地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县住建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为贫困户建房提供便利。三是对于新建房屋,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加大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杜绝超面积建设现象。

  (四)强化质量管理。全面落实“基本质量标准、基本结构设计、基本建筑工匠管理、基本质量检查、基本管理能力”要求。充分发挥农村危房改造专家作用,加大对基层管理人员和农村工匠培训力度,县住建部门做好质量安全和技术指导工作。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改造房屋满足基本质量要求:即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县级住建部门负责认定住房安全性,出具房屋安全性评定结果,并对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在镇、村两级公示。

  (五)加强精细化管理。县住建部门指导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农户档案管理,纸质档案应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和工程进度同步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做好与扶贫部门衔接工作,确保与扶贫信息系统数据一致。同时,县住建部门和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建立年度脱贫改造对象进度台账,包括开工、竣工、验收、入住等情况,每月及时统计上报工作进度。

  (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做好建档立卡贫困退出户危房改造工作的基础上,指导2018年退出村、脱贫户做好卫生厕所、人畜分离工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2018年全县脱贫退出质量,提升全县脱贫攻坚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分级包抓,夯实各级责任。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总体要求,举全县住建系统之力,继续贯彻落实住建部门领导包片、股室包镇、业务干部包户机制,确保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都有一名住建系统干部包抓,层层夯实责任,确保年度任务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项目实施。按时落实并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暂参照2017年标准,C级户均1.5万元,D级户均不低于2.58万元(其中,中央户均补助1.33万元、省级户均补助0.5万元,市县户均配套不少于0.75万元)。

  (三)完善考评机制,加强督查检查。完善《靖边县农村危房改造脱贫考核办法》,实行“季通报、半年讲评、年终考核”机制,每季度对全县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半年召开点评会,季度排名连续两次滞后的镇(便民服务中心),提请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约谈主要领导;年终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不力的进行通报,结果上报县政府、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四)加大政策宣传,提高“两率一度”。在县级主要媒体加大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农村危房改造典型经验做法。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横幅、明白卡、服务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在全县上下营造关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