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配合疫情管控 靖边县南关一火锅原料门店负责人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自疫情防控工作以来,靖边县食品药品稽查队执法人员持续对辖区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靖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

  

  2月13日,靖边县食品药品稽查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靖边县南关一火锅原料门店正常营业,拒不履行靖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号文件要求,经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对该店负责人进行说服教育,并责令该店停业,该店负责人不听执法人员劝阻,仍继续开门营业。因该店违反了靖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号文件要求,该案现已移交靖边县城关派出所按照相关法律严肃处理。

  

  根据靖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号文件要求,各类商铺、门店经营场所暂不开放经营。在疫情当前,对拒不执行靖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号文件要求的经营场所,靖边县市场监管局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