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问政发〔2018〕2号 靖边县百姓问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百姓问政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新桥农场:

  按照榆林市纪委、县纪委有关工作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百姓问政工作的实施方案》(靖办发〔2017〕69号)和《关于转发<榆林市百姓问政工作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靖办发〔2018〕3号)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我县百姓问政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百姓问政工作领导小组

  各镇、各部门尚未成立百姓问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请于5月31日前成立,并将领导小组文件报送至县百姓问政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未报送的交由县纪委督办通报。领导小组原则上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并落实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报送地址:靖边县西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28办公室或通过政府OA系统报送,电话:0912-4848111)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

  按照榆林市百姓问政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百姓问政宣传工作的通知》(榆问政发〔2018〕1号)文件要求,各镇、各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官方新媒体、自媒体、电子显示屏、现场宣传等多种方式推广宣传百姓问政工作。张家畔街道办要督促社区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百姓问政知晓率和关注度。要撰写本单位百姓问政工作开展以来简讯稿,加强正面引导,扩大政策宣传。(电子版发送至:jb4643069@163.com)

  三、认真做好“答”的工作

  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答”的工作,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及时办理、按时回复,不能以答应答,坚决纠正个别单位存在的“答非所问”、“ 一答了之”等现象。各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切切实实解决百姓诉求,真正为百姓排忧解难。确保我县百姓问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靖边县百姓问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