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两起建筑坍塌事故的通报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和省属有关企业:

  2017年3月4日12时许,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王寺街道五一村附近一临时钢结构厂房倒塌,造成7人被困,其中3人死亡,4人受伤。

  2017年6月20日10时许,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车城西路与西宝高速跨线桥交汇处热力管网施工现场发生基坑坍塌,造成4人被埋,其中3人死亡,1人受伤。

  一个地方,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连续发生较大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行业安全监管缺位,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层层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按照 “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各级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二是严格落实部门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的职责,把安全监管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真正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三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生产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各环节特别是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安装和使用过程的安全检查;对建筑施工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的专项治理;对高支模、深基坑、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隐患的排查督查;加大对无资质、超资质范围施工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狠抓动态管理,严格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安全诚信缺失、非法违法和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三、全面排查,消除隐患。针对两起事故教训,要举一反三,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清理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检查中,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缺位和推诿扯皮现象,特别要加强对建设工程等领域的监控,按照“拉网排查不留死角、彻底整改不留隐患、严肃处罚不留情面”的原则,切实排查一批单位、消除一批隐患、整治一批问题,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四、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尽快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事故结案后要及时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回应社会关注,接受社会监督;加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施工安全;健全并落实事故约谈制度,及时将事故教训传达到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发挥事故警示作用,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同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