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企业外包(外协)作业安全 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近期,全市连续发生因吊装、拆卸、动火、检维修等企业外包作业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充分暴露出企业普遍存在外包(外协)服务领域安全管理薄弱,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有效遏制企业外包(外协)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榆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企业外包(外协)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榆安委发〔2019〕24号)文件要求,县安委会决定立即在全县范围开展企业外包(外协)作业安全专项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企业外包(外协)作业是指发包单位与本单位以外的承包单位签订合同,由承包单位承接在发包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内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作业活动或技术服务项目。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将生产、设备安装调试、检维修、房屋改建修缮、工程建设、装卸吊运、电路改造、服务作业,以及动火、动土、断路、临时用电、进入有限空间、吊装、盲板抽堵、高处等领域存在服务外包(外协)作业行为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本次专项检查范围。要重点突出企业服务外包(外协)作业情况;涉及服务外包(外协)作业的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劳务用工情况。企业外包(外协)工程施工单位是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的事项;在册施工人员是否与实际用工人员一致;发包单位与外包工程施工单位是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等。

  (二)资质条件情况。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证照;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三)安全生产培训情况。企业外包(外协)工程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是否纳入发包单位安全培训计划;是否建立完善安全培训档案;是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等。

  (四)现场管理情况。企业外包(外协)工程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危险作业现场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负责人现场带班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等。

  (五)应急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是否与发包单位或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有效衔接;是否按要求演练和修订应急预案等。

  (六)事故查处情况。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对发包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和各行业检查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1日)。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所有外包(外协)工程及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非煤矿山、工矿商贸、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必须对辖区内企业进行逐一检查,认真查找外包(外协)企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问题整改,坚决遏制事故多发态势。

  (二)重点督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县安委办组成督查组,对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外包(外协)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对检查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对有关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立即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外包(外协)企业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外包企业安全专项检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县安委办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

  (二)迅速整改,严处重罚。对查出的隐患问题,相关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各园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跟踪督办,确保隐患问题得到彻底整改。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严查重罚;对安全隐患和问题严重的相关企业,一律停止外包(外协)作业,责令限期整改,绝不留后患;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涉事企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从快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处理。

  (三)强化责任,完善机制。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管三必须”的总要求,健全外包(外协)作业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辖区和领域的外包(外协)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务必于11月20日前将开展企业外包(外协)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书面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霍喜斌 电话:0912-4643255

  靖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