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县石油天然气领域从业人员
安全生产三年(2023-2025)培训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石油天然气企业:

按照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全市石油天然气开采、冶金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三年(2023-2025)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应急局制定了《靖边县石油天然气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三年(2023-2025)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靖边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靖边县石油天然气领域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三年(2023-2025)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有效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榆林市石油天然气开采、冶金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三年(2023-2025)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石油天然气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保障各项政策机制措施落地见效,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利用三年时间,完成石油天然气领域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断夯实我县高质量发展安全基石。进一步强化企业管理层抓安全生产的认识和能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安全行为,增强生产经营单位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带动全社会安全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有效杜绝“三违”行为,大幅减少因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石油天然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培训对象

全县石油天然气领域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1.企业负责人:主要包括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安靖作业区经理、长实集团镰刀湾采油作业区小河井区井区长、各项目部(组)经理、各油服企业主要负责人等。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等。

3.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从事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具体指从事司钻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的人员等。

4.其他从业人员:除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外,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主要包括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各岗位从业人员等。

三、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分为,实地组织培训班进行培训和结合日常检查的“逢查必考”方式。

(一)实地培训

本次大培训实地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全县石油天然气领域的相关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县应急局五楼北会议室集中培训,培训费用由企业承担(具体培训时间按计划通知),培训结束时组织结业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颁发《安全培训结业证书》,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暂缓上岗或调整岗位建议,并跟踪督促企业落实,对拒不执行的企业要依法依规采取联合惩戒措施,确保安全培训取得实际效果,促进从业人员安全素养不断增强,有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相关企业的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由企业自行负责,培训费用由各企业承担,培训结束时要组织结业考核,县应急局将对参训人员培训情况进行抽查。

(二)逢查必考

结合每年的年度执法任务,检查企业期间采用抽查企业管理人员、一线职工安全知识掌握情况进行随机测试,及时了解企业职工安全知识和能力水平,检验安全培训效果,倒逼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增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提升从业素质水平,推动形成全员学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真正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安全的工作目标。

四、培训内容

(一)综合方面:重点学习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防范技能与方法;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应急处置、自救互救、避险避灾等技能与方法;危险作业(如检维修、动火、高空、有限空间作业等)的安全行为能力与现场安全监护管理;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管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处置,《刑法》修正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内容。

(三)其他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防范技能与方法;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应急处置、自救互救、避险避灾等技能与方法;危险作业的安全行为能力与现场安全监护管理;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刑法》修正案等内容。

五、培训计划

1)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73至7月16日。各企业结合本次大培训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培训方案,进一步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宣传发动,推进本次大培训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2)实施培训阶段(2023年7月17日至2025年5月24日),分三期进行。

第一期(2023年7月17日至12月31日),组织对全县石油天然气领域相关企业负责人开展培训工作;各企业同步开展本企业内安全培训工作。

第二期(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组织对全县石油天然气领域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各企业同步开展本企业内安全培训工作。

第三期(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5月24日),组织对全县石油天然气领域相关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各企业同步开展本企业内安全培训工作。

(3)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5月25日至10月31日),各企业对大培训工作进行总结,确保“三个100%”,即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率100%;新职工先培训后上岗率100%;企业职工接受安全培训率100%。要将安全培训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使企业员工熟练掌握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自觉规范操作行为,建立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六、考核办法

本次培训组织采用考试方式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每次培训完组织培训对象日常考勤占10%,考试各占90%,每个层级人员考试成绩总分达到80分以上者为合格,合格者发放考核合格证书。成绩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具体措施:1.对于各企业积极组织员工参与培训,按照通知或上报要求人数参加,培训期间保持全勤,且成绩优异者,对其企业进行通报表扬;2.对于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人员,平均成绩达到90分以上的可以减少年度执法检查频次;对于平均得分低于80分的,增加检查频次,并通报批评;3、对于各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参训情况县应急局将进行抽查。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企业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隐患”的意识,强化培训法制理念,切实把安全培训作为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来抓,真正从思想重视安全,从行为行动上规范员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二)积极营造氛围。各企业要召开安全培训专题会议,组织各类人员积极参与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宣传展板、企业内部网站、新媒体平台等进行培训宣传,积极营造安全培训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应急局结合“逢查必考”有关规定,培训结束时进行结业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颁发《安全培训结业证书》,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要向所在企业提出暂缓上岗或调整岗位建议,并跟踪督促企业落实,对拒不执行的企业要依法依规采取联合惩戒措施,确保安全培训取得实际效果,促进从业人员安全素养不断增强,有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