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李玉平保障资格的公告

  经我中心核查,我县第一期租赁型保障房保障对象李玉平,女,身份证号为6127261957****2749,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的行为。

  根据住房保障政策相关规定,现取消李玉平住房保障资格,并收回其所取得的保障房(房源为阳光家园F2-0610)。


 

靖边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