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第四期租赁型保障房(第一批)复审公示通告

  根据《靖边县第四期租赁型保障房申报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初审公示,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复审工作组入户复审,相关单位核查申请家庭收入、住房等信息。经过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会议研究,靖边县第四期租赁型保障房第一批共有1527户申请对象通过审核,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示时间: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29日。

  二、举报方式:从公示之日起至2019年1月29日止,凡对公示的申请对象资格有异议的,请以书面署实名方式向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举报。

  三、举报地址:靖边县党政第二办公区2号楼603室。

  四、举报电话:

  县纪检委:0912-4643015

  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0912-46448820912-4619558

  电子邮箱:jbzbzx@163.com

  五、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对象,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到靖边县政务大厅二楼101号窗口办理《靖边县租赁型保障房准入通知书》。

  六、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申请对象,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

  附:靖边县第四期租赁型保障房复审公示花名(第一批)

  靖边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