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型保障房限期交房的通知

  根据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要求和县政府工作安排,我中心从2018年4月28日起多次对已取得租赁型保障房(具备交房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电话通知,督促保障对象在2018年5月25日之前到物业公司完善相关手续并在我中心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处领取房源钥匙并入住,目前仍有部分保障对象未办理相关接房手续。

  限以下42户未按期办理接房手续的租赁型保障房保障对象在1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购房合同、身份证、缴款票据到诚宇物业公司交费、验房之后到靖边县党政第二办公区86号窗口领取房源钥匙接房并入住。逾期不办理的,我中心将按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42户租赁型保障对象花名册

  

 

 

靖边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