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要求,对已取得租赁型保障房保障资格的保障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审核其居住情况和家庭人口、住房及收入等信息变动情况。目前,阳光家园、惠民苑租赁型保障房动态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但有部分业主经物业公司和我中心通知后仍未未配合接受我中心的动态审核。
现限已收到我单位通知但未审核的56户租赁型保障房业主在七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材料到我中心接受动态审核,逾期未审核的,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保障资格。
特此通知。
靖边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