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龙山路临时便民市场的通知

为方便、服务、满足广大市民群众生活需求,缓解居住区周边因市场不足导致的沿街窜卖、乱摆摊设点现象,维护良好市容秩序。根据“堵疏结合,方便群众,分流整治”的原则,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利用龙山路北侧闲置土地规划建设了一处临时便民市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市场位置:龙山路北侧(长城路与龙山路十字路口向西50米处巷道内)。

二、开放经营时间:每天上午6:30至10:30。

三、管理要求:

1.原红枫苑便民早市区域因场地施工不再设立。所有摊点经营者于5月26日起全部迁移至龙山路临时便民市场内经营。

2.龙山路临时便民市场设置摊位98个,供各经营者免费使用。各经营者若发现擅自收费行为,可向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举报,举报电话:0912—4624659。

3.临设市场内所有摊位实施动态管理,暂不固定经营使用者。摊位使用期间严格遵守“公平公正、一户一摊、按位摆放”的原则,任何摊主不得设置障碍物隔夜侵占、提前抢占、长期霸占摊位。

4.各摊主自觉遵守市场相关规定。严禁生鲜、冷冻水产品、活禽等食品进入临时市场。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不得在市场周边区域大小便(公共卫生间位置在龙山路与长城路十字路口东南角)。

5.在临时摊位开放期间,各摊主负责摊位环境卫生,离市前自行清理经营产生的垃圾,不得堆放在市场周边,不得丢弃在巷道内。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或居民举报证实摊主存在乱丢乱倒、乱扔乱弃垃圾的行为,将按照《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各摊主须接受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的监管,依法经营,文明经营,共同维护文明、和谐、整洁、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为了避免影响周边住户休息,各摊主每天6点之前不得进入市场,累计违反两次规定的,取消其入市资格。

7.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临时市场取缔时间以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发布通知为准。

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