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及手续:
(1)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要亲笔签名落款);
(2)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法定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要亲笔签名落款);
(3)父母结婚证原件(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父母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或法院裁决书);
(4)未成年人变更抚养权需要更改姓名的,提供变更抚养权相 关公证书。
办理程序及时限:户籍室受理后派出所负责人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主办:靖边县人民政府 承办: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912-4643100)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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