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防灾减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下达2022至2023年冬春生活救助市级
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事处,新桥农场:

按照榆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至2023年冬春生活救助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榆政财资环发〔2023〕33号)文件安排,下达我县冬春生活救助市级补助资金 109.42万元,专项用于解决冬春期间五保户、孤儿、低保对象、主要劳动力重度伤残户以及因灾倒损房屋户等重点救助对象的口粮、衣被、取暖等问题。

2022年我县因灾生活困难家庭共计15631人。近期经过各乡镇(便民中心)摸排上报,其中五保户、孤儿、低保对象、主要劳动力重度伤残户以及因灾倒损房屋户等重点救助对象共3053人。请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尽快在系统内完成重点救助人员信息录入,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和《陕西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建〔2020〕248号)等相关规定,精准核定对象,落实救助标准。务必于2023年5月底前将资金通过“一卡通(折)”的方式足额拨付到户、到人。坚决杜绝资金截留、沉淀等现象。要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估,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安全。

靖边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