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项目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资金支出用于渔业绿色循环发展

1.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内容。500亩集中连片老旧池塘改造,进排水管道安装,池塘埂整形,池塘清淤,电力设备、养殖设备配套。

2.养殖尾水处理工程建设内容。“三池两坝”尾水处理建设。

二、资金补助标准

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处理达标。补助标准: 每亩补助2000元,500亩共计100万元。

三、资金补助对象

资金补助对象主要为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合作社、公司、 企事业等。

四、补助资金支持方式

先建后补、直接补助。

五、项目实施要求及目标任务: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处理达标500亩。

六、实施期限

集中连片池塘改造与尾水治理达标排放实施期限为一年。

靖边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