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关于2023年1月4日建设西气东输靖边枢纽站至胡伙场站输气管道项目、鹏展实业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西气东输靖边枢纽站至胡伙场站输气管道项目、鹏展实业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4614472
传真:0912-4612741
通讯地址: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项目管理室
邮编:7185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编制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建设西气东输靖边枢纽站至胡伙场站输气管道项目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张家畔镇胡伙场村靖边县隆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陕西环森博宏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西气东输靖边枢纽站至胡伙场站输气管道项目,管道长1.40km,设计压力6.3MPa,运行压力3.0~4.0MPa,管径为D323.9x7.1mm(1)废气
加强施工期管理,建筑工地四周建设喷淋设施,严控扬尘污染;严格控制道理扬尘污染;管道为密闭集输工艺,事故情况下,依托胡伙场站放空系统。
(2)废水
清管、试压废水在胡伙场站设置临时污水沉淀池,经沉降后用于管线周围绿化。
(3)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挠性接管等,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
清管废渣和过滤废物均在排污桶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4)生态
优化施工便道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减少对植物的破坏;对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合理绿化,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
2鹏展实业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创新园科技5路陕西鹏展实业有限公司陕西环森博宏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办公楼986m2,厂房和库房占地面积4994m2,生物质颗粒机成套设备,绿化、亮化、道路硬化、场地绿化及相关设施设备,主要用于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10万吨(1)废气
原料堆放、粉碎、上料、制粒、筛分、包装等均于密闭车间内进行。破碎、粉碎、制粒及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和管道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柔性连接、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在分类垃圾箱,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产过程中收集的粉尘和不合格成品作为原料回用,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由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柜,定期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