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靖边县人民医院河东分院综合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标题: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关于2023年3月23日靖边县人民医院河东分院综合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 ||||||
联系电话:0912-4614472 | ||||||
传 真:0912-4612741 | ||||||
通讯地址: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项目管理室 | ||||||
邮 编:71850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靖边县人民医院河东分院综合改造工程 | 靖边县张家畔街道南关东街 | 靖边县人民医院 | 陕西三绿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对原靖京中心医院进行改造装修,设置床位190张,设内科、外科、耳鼻喉、眼科、牙科、检验中心、妇科、儿科、急诊科、放射科等科室。最大门诊流量500人次/d。项目不设传染科和洗衣房,项目医院手术为小型手术。 | (1)废气 设置地埋式污水站,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大气;备用柴油发电机排气经专用管道楼顶排放。 (2)废水 门诊、住院患者、医护人员产生废水、餐饮废水等,排入院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项目污水站采用“预处理(隔油+化粪池)+格栅+调节+A/O污水处理+沉淀+消毒(二氧化氯发生器)”工艺,处理规模为100m3/d。 (3)噪声 采取室内隔声,加强设备维护管理,设置禁止鸣笛警示牌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污水站污泥清掏、消毒后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