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环路祥和加油站旁边肇事损毁绿化带赔偿

地址:南环路祥和加油站旁边。

时间:2023年1月20日。

车牌号:陕KJS926,损坏绿篱内侧柏长8米,宽1.5米。

依据:《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 第三十四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城镇园林绿化植物及设施损毁的,由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赔偿。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协调权属单位进行处理。

处理结果:肇事司机依照《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 第三十四条内容,个人依法赔偿5334.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