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扶持政策

产业扶持奖补对象是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有劳动能力、有意愿且产业发展较弱的脱贫户、监测户,在种植、养殖、加工、三产及其他产业等方面进行补贴,每户补贴资金当年累计不超5000元。

(一)种植类

种植玉米、高粱、瓜类、豆类、马铃薯等农作物每亩奖补300元;种植蔬菜类每亩奖补400元(非设施);种植林果类每亩奖补500元(不能与山地苹果补贴项目重复);种植中药材每亩奖补500元。以上种植类项目可以叠加,每户累计奖补资金不超5000元。

(二)养殖类

羊子每只奖补400元,猪每头奖补500元,牛每头奖补3000元;家禽每羽奖补20元。以上养殖类须为新发展养殖,可以叠加,每户累计奖补资金不超5000元。

(三)三产及其他产业

按实际出资的60%进行奖补,每户累计奖补资金不超5000元。

(四)农机具

在本县并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个人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农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2台套(即2台主机和6台作业机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6台套(即6台主机和18台作业机具),补贴资金为购置农机具的30%左右。

(五)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每亩补贴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