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由教体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组对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的营业执照、招生人数、消防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并现场对部分存在安全隐患、未取得消防意见书的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
下一步,县教体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健全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引导家长选择已备案且符合办学规范的培训机构,确保安全培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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