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教育和体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攻坚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扎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教育部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政府主责、学校尽责、家长履责和社会参与配合的控辍保学责任体系,聚力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5年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突出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控辍保学规定,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

二、工作目标

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贫困家庭子女、三类户子女、残疾学生巩固率达到100%,控辍保学工作实现动态清零。

三、主要任务

(一)理清工作思路,完善控辍机制。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好学校年度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理清工作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夯实“双线控辍保学”责任,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二)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镇级统筹。成立以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领导下的控辍保学工作小组,在镇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由各中心校校长具体负责,依据教体局下发的各类适龄数据、脱贫数据、适龄残疾数据,收集摸排结果并建立镇级台账,村级台账;负责全镇数据动态调整,及时更新数据。

(三)规范招生录取,强化学籍管理。一是做好数据更新,每年9月份,由教体局负责与公安系统、县残联、振兴办对接,精准建立年度适龄数据库。二是做好入学安置认定,由靖边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牵头,开展全县有证残疾及无证实际残疾学生入学安置认定,并下发认定书。三是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做好新生招录工作,秋季开学后,迅速开展未报到学生入学动员,确保入学率100%。四是严格学籍管理,精准为每名新生建立学籍,严禁空挂学籍、严禁违规借读,严格执行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规定,坚持籍随人走,人籍一致。

(四)细化三查三比,精准建立台账。结合“三查三比对”(公安查户籍、教体局查学籍、镇村学校查去向,户籍数据比对、学籍数据比对、脱贫户数据比对)控辍保学模式,扎实开展适龄数据比对排查工作,依照规定补充完善各类控辍保学佐证资料,精准建立控辍保学各类工作台账。校长要对本校、本辖区各类台账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把关负责,确保学生就读去向真实,佐证资料有效、逻辑关系准确,数据填写无误。

(五)健全监测机制,严格月报制度。各校要高度重视每月的在校学生就学情况排查统计工作,完成“陕西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系统”填报。教体局每学期将组织一次控辍保学检查,不定期有针对性地进行督查,查“一校一策”方案、制度建设、台账档案、控辍责任书、学籍系统在校学生、疑似辍学、关爱帮扶以及送教工作。

(六)落实控辍流程,确保动态清零。严格执行控辍保学劝返流程及书面报告制度,班主任对所管班级控辍保学工作负责,对疑似辍学学生及时报告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对无故3日未到校学生及时家访或与监护人联系核实情况,对无故5日未到校学生由校长做动员劝返工作,劝返后3日内(不含双休日)仍不返校的,要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及时向镇长和县教体局书面报告,并配合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动员返校工作。镇政府在接收辖区内学校报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后,2日内向学生监护人发放《限期返校通知书》,对仍不返校的学生,由镇政府对学生监护人依法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监护人限期送学生返校。教体局收到学校报告后及时汇总全县情况,并将经核查确认情况报告县级政府。各校要切实履行控辍责任,加强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工作,坚决杜绝劝退学生和拒不受理辖区内学生合理转学需求。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职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努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每学年开学前,各校要通过告家长书的形式加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尊重和保护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决禁止各种违法违规导致的辍学现象。

(三)强化督导,从严考核。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考核问责机制,把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作风不严、走过场,造成影响和控辍保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