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2023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落实好“四个不摘”要求,按照中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特制定本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落实校长、家长、师长“三长”控辍保学责任制及校级领导包抓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要加强学生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对无故3日未到校学生及时家访或与监护人联系核实情况,对无故5日未到校学生及时落实专人做动员劝返工作,劝返后3日内仍不返校的,要及时向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教体局报告。要严格执行控辍保学工作情况月报制,每月下旬向县教体局报告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情况。

三、每学期转出学生必须造册登记,查清去向。对已经出现的辍学学生要建立台账,加强劝返工作,实行销号制度。

四、建立校领导与教师帮扶制度,对学困生及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进行帮扶,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学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发现辍学动向,严防学生因贫困而失学,从源头杜绝辍学发生。

五、要发挥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作用,开展“大家访”活动,采取电话、上门、信件等形式做好家访工作,做到每学期每个学生普访一次,对于重点学生,争取做2—3次家访。通过谈心和单独辅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六、加强法制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的认识。积极向社会和家长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学生依法维护自身接受教育的权利。

七、认真落实精准资助政策,对于贫困家庭学生要予以资助,实现应享尽享、应助尽助,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八、严格学籍管理,认真执行学籍管理制度。规范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办理程序,对正常转学,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转入学生必须有转出学校的相关证明和材料。所有学生变动情况,均应有相应的变动材料,并按学年度汇总。

九、实行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追究制。学校校长是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制止学生辍学的直接负责人,各班是义务教育控辍的主体。校长要与教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学校对教职工工作业绩、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十、对学生辍学不采取必要措施,听之任之的;对管辖范围内学生辍学,底数不清或弄虚作假、隐瞒辍学人数的;对学生不到校没有及时家访做动员说服工作,以致贻误规劝学生返校复学时机的;因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工作方法不当或处事不公平、讽刺、挖苦学习困难的学生、行为偏差学生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造成学生辍学的;片面追求升学率,故意让学习困难学生、行为偏差学生转学或退学的等各种治理学生辍学问题上的过错行为,一经发现,均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县教体局和各学区、学校各持一份,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