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发〔2022〕55号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江河机电靖边100兆瓦风电项目用地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为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前提下,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请,并经县政府同意,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靖边县杨米涧镇王梁村、宋家洼村、郝渠则村、兴和村,天赐湾便民服务中心天赐湾村、椿树湾村,共计征收土地面积2.2344公顷,其中拟征收王梁村0.0918公顷、宋家洼村0.153公顷、郝渠则村1.6224公顷、兴和村0.0612公顷、天赐湾村0.0612公顷、椿树湾村0.2448公顷,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江河机电靖边10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种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公告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至8月9日(10个工作日)。拟于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5日由县政府委托杨米涧镇、天赐湾便民服务中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属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