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靖自然资规矿挂[2019]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项目一览表

编号

项目名

称及地理位置

矿区拐点坐标

(西安1980坐标系)

开采标高(米)

出让年限(年)

矿区面积(km2)

生产规模(万立方米/年)

矿种

出让资源量(万立方米)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1

靖边县宁条梁镇黄蒿塘村区块1建筑用砂矿

  1.4163635.00,

 36532979.00;

 2.4163826.00,

36532734.00;

3.4164035.00,

36532950.00;

4.4163895.00,

36533216.00。

1375-1368

 6

0.0974

2.00

建筑

用砂

23.27

65.18

65.18

 1

2

靖边县宁条梁镇黄蒿塘村区块2建筑用砂矿

1.4163452.00, 36534515.00;

2.4163478.00,

36534704.00;

3.4163616.00,

36534616.00;

4.4163558.00,

36534487.00。

1366-1354

6

0.0218

2.00

建筑

用砂

13.24

44.15

44.15

 1

3

靖边县宁条梁镇黄蒿塘村区块5建筑用砂矿

1.4163502.12,

36532977.00;

2.4163588.21,

36533177.00;

3.4163496.64,

36533187.86;

4.4163429.73,

36533079.65。

1370-1359

 6

0.0170

2.00

建筑

用砂

12.16

41.09

41.09

 1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范围拐点坐标、矿区面积以与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出让合同中确定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矿区面积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有关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公告报名时限内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他材料报名和办理相关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三、公告、报名、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时间:2019年9月19日上午8:00时至2019年10月8日17:30时止。

  (二)报名时间:2019年9月19日上午8:00时至2019年10月8日17:30时止(每个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三)挂牌竞价时间:2019年10月9日上午8:00时至2019年10月23日17:30时止(每个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四)报名及报价地点:靖边县政府党政第二办公区2号楼15楼1506办公室。

  四、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方式

  (一)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后,经资格审查合格,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采矿权。保证金金额详见出让标的项目一览表,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9年10月8日17:30时前到帐。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转抵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采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时有误差,其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矿产资源开发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环保、安监、水务等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采矿许可证的,竞得人自担风险。

  (三)采矿过程中涉及的税务、山林、草场、水、电、道路、环保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

  (四)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已经了解并全部接受,所形成的风险全部自愿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竞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内报价相同的,则以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时,如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对挂牌标的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二)挂牌出让成交后,当日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在公示期10个工作日后持《挂牌成交确认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出让采矿权竞买报价采取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到矿区现场踏勘的,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挂牌出让前期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

  (五)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六)本次采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七)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靖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出让人: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靖边县政府党政第二办公区2号楼15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12-4620912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