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性质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陕西世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张家畔新伙场 | 出让 | 18743.9 | 住宅用地 | |
2 | 李泽洲、李滋洲、李润洲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靖边县新建巷40号 | 划拨 | 448.6 | 住宅用地 |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