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关于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公开承诺书

各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营造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不动产登记环境,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和要求,靖边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就不动产登记类型、服务流程、办理时限等事项特向全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明确不动产登记类型

我们常见的不动产登记主要有以下9个类型:

(一)首次登记。主要是指将不动产权利,第一次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过程。

(二)变更登记。主要针对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或者不动产坐落等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转移登记。主要针对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如买卖、继承、赠与、以不动产作价入股等。

(四)注销登记。适用于不动产权利灭失的情形。

(五)更正登记。一般是指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登记簿的错误记载事项进行更正的行为。

(六)异议登记。是指登记机构将事实上的权利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所提出的异议申请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七)预告登记。是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为变动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

(八)查封、解封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等提供的查封、解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情况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加以记载的行为。

(九)查询。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或司法机关因一定的目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查询的行为。

二、明确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

(一)权籍调查办结时限。由于权籍调查环节涉及指界、签字等多项工作,耗时较长,根据有关规定,权调时间为30个工作日,权调时间不计入产权证书办理时限。为方便群众,我中心确保在相关利害关系人配合签字等各种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将权调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最快的可以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产权登记办结时限。不动产登记产权证书办理法定期限最长为30个工作日。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核-登记四个主要环节。时间起点从受理之日出具受理凭证算起,办结节点是完成登簿后。即:受理、审核、登记这三个环节耗时,即所谓的办结时限。按照市局和省市县营商办要求,靖边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已将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等复杂登记事项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办结;将抵押登记、预告登记等一般登记事项压缩到3个工作日办结,力争2个工作日办结;涉及司法查封、抵押注销等简单登记的即来即办。

三、明确不动产登记流程

(一)明确权籍调查流程。涉及需要权籍调查的,必须开展权籍调查,主要有以下四个流程。

1.申请。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权利人或义务人到政府第二办公区政务大厅预检窗口抽号等候,进行权籍调查申请。

2.调查。对需要实地调查的做好登记,在48小时内安排中心权调人员现场调查,调查后,工作人员在24小时内完成权籍调查表和实地查看记录表,测绘单位在24小时内出具测绘报告。涉及部分需要市局审核的,权籍股第一时间将测绘报告上传市局审核。

3.受理。业务窗口对无须实地查看的,审核合格的测绘报告、权籍调查表、实地查看记录表等申请资料齐全的权籍调查申请予以受理,出具权籍调查受理凭证。不具备条件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出具补充材料通知单,需要实地查看的,安排实地调查。

4.审查入库。审核人员对测绘报告等权籍调查成果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将权籍调查成果导入数据库,完成权调业务,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产权登记。

(二)明确产权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到大厅预检窗口抽号等候,预检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抽号依次叫号,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及时转登记股受理;对申请首次登记的或申请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时,不动产界址发生变化未进行权籍调查的,引导进入以上权籍调查环节。

2.业务一窗受理。预检窗口对不符合条件或需要补充材料的进行一次性告知,填写一次性告知单。不符合条件的,退还登记申请材料,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不能确定的疑难问题予以登记备案,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是否受理;对完成权属调查和测绘制图并附带其他申请要件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等一并转登记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回执单。涉及需要缴纳土地价款和税款的,提交税务部门征收。

3.审核。审核人员依次对受理窗口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批表上电子签章确认,后提交登记环节;不符合条件的退回。

4.登薄、缮证、用印、发证。权证室对经核定后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进行登记、缮证。申请人将不动产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可以撤回,登记簿后不可撤回。缮证人员对经登薄后的业务配图缮证,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或证明。

四、全方位便民为民。一是一次告知。实行书面一次性告知制,告知办事群众办理业务流程及所需材料。二是简化流程。不增加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的业务流程。三是一口清。经办人员和窗口人员不能说“不知道”,要明确办理方向,指明可以解决问题的人。四是延时预约。已到下班时间,对已受理尚未办结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直至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完毕。

五、坚决禁止指定中介测绘机构。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中所需“测绘报告”需聘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编制。“权籍调查表”由我局工作人员参与调查填写,申请人协助完成调查涉及的土地房屋所有权人指界确认,靖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任何人不给申请人推介测绘公司,若有人假借靖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名义指定测绘公司和中介机构的,或者收取中介费用的,请拨打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举报电话:0912-4611162,或直接向纪委监委反映。

六、承诺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党纪党规,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严禁利用登记职权接受中介机构和开发企业吃请、礼金,坚决反对吃、拿、卡、要等行为;始终把自己置于组织和服务对象监督之下,做到我服务您监督,虚心接受来自服务对象的批评和建议。靖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权籍调查、产权办理过程中,若存在工作人员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红包、故意刁难业主、擅自设置障碍的,请拨打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举报电话:0912-4611162,或直接拨打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0912-4634111,或县纪委监委政务监察投诉中心:0912-4846188。经核实,属实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责任,不实的将追究诬告人责任。

七、建立不动产登记服务回访制度。靖边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将在产权登记过程中,随时回访广大办事群众,了解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业务能力等,对不胜任的工作人员及时调换。

郑重公开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靖边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