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郭尚军办理不动产登记四邻拒绝指界确认的公告

编号:G--2022006

李三栓、刘汉斌你属郭尚军宗地北邻宗地使用权人,根据《地籍调查规程》需李三栓和刘汉斌指界确认,你拒绝指界我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决定:1、由郭尚军承诺该宗地四至清楚、无权属争议,如有虚假或因你未指界确认造成的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均由郭尚军承担;2、我局将在靖边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如在公告期内未提交异议材料,我单位将以四至清楚、无权属争议对该宗地使用权予以登记。

特此告知!

靖边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