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与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靖边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现“靖快办”三年行动(2021-2023年)》(靖办字〔2021〕97号)、《靖边县打造“靖快办”品牌构建“审批不见面 办事不求人”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靖办字〔2021〕98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靖边县全面打造“审批不见面 办事不求人”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方案》(靖营商办发〔2022〕15号)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的推动作用,营造高效、便民的审批服务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相结合,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条例》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争先进位、着力提升审批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营造更加宽松的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

1.加强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工作宣传培训。全面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全年向县营商办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各不少于1次;要提高营商环境、信用体系相关政策的市场主体覆盖面和知晓率,及时在政府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解读材料、流程图、办事指南及示例。(营商环境和督导评估股、网络信息中心牵头,各股室、中心配合,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二)对标市县工作要求争先进位

2.围绕目标导向扎实开展工作。按照“挖潜提升、巩固成果、补短强弱、狠抓漏项”的分类推进思路,围绕我局营商环境综合排名保持在县级层面中等水平,信用体系建设保持在县级层面前列的总体目标,对标市县营商环境、信用体系评价体系,努力推动我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配合办公室做好营商环境领域专项巡视巡查问题整改及相关台账完善。5月底前提出各项指标按月工作任务要求,夯实一级、二级指标各牵头股室、中心责任,抓好督促落实,详细任务见附件。(营商环境和督导评估股)

3.通过复制先进经验带动工作创新。持续抓好西安、渭南等先进地区36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在我县的复制推广工作,确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号)中各项经验和做法在我局实质性落地。年底前实现向县营商办报送4-5项我局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力争培育1项获得省级以上层面认可的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营商环境和督导评估股牵头,各股室、中心配合,年底前完成)

4.充分发挥营商环境平台和信用榆林平台作用。按照县级对标省级标准的模式,通过营商环境平台持续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企业满意度调查,按时按要求完成平台填报工作,确保上传渠道畅通、信息准确可信。行政许可信息上报严格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在许可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上传,确保合格率100%,迟报率0%,重复上报量为0和瞒报率为0%。在数据上传后6小时必须查看疑问数据,有疑问数据的各相关股室必须及时核对修复,保证正确率100%。由于靖边县政务服务平台正申请接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从而实现“双公示”、联合惩戒、承诺书等相关资源接口与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相关数据由人工上传转变为智慧自动化上传。(营商环境和督导评估股牵头,各股室、中心配合,年底前完成)

(三)着力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

5.持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严格按照《靖边县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靖办字〔2019〕118号),完成对尚未划转移交及证照工本、审批标准等移交不彻底的政务服务事项划转移交工作,确保事项划转全面、到位,不留死角;进一步贯彻落实《靖边县“审管分离”实施办法(试行)》(靖政办发〔2019〕92号),健全和完善审管联动机制。(办公室牵头,各股室、中心配合,11月底前完成)

6.大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根据市、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覆盖。(商事注册登记中心负责,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7.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任务。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年底前全面实现工程建设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对接县住建局推行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设项目及改造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通过精减和合并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实现小型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5个环节、13个事项、30个工作日全过程“一站式”服务。对接自然资源规划局研究推行“一站式”办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同步调整四个审批阶段的申请表和办事指南,确保一表申请、一口受理,最终实现四个审批阶段“一站式”办理。(项目保障审批二股牵头,项目保障审批一股、农业农村审批股、综合事务审批股、社会事务审批股配合,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8.全面推行代帮办服务。完善代帮办制度建设,优化代帮办事项目录清单,组建一支专业、专职、高效的政府代帮办队伍,多措并举提高代帮办员队伍的稳定性和综合素质,强化为招商引资项目、政府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和代帮办服务,提升企业群众的办事便利度。(运行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各审批股室配合,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9.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号),并随文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半)》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配合市县审改部门,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等事项。推动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整治变相审批。(营商环境和督导评估股牵头,各审批业务股室、中心、网络信息中心配合,持续推进)

10.狠抓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持续推动县级平台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以便民服务为导向,9月底前全面打通市县数据壁垒,完成事项梳理录入;11月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可办,不少于80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靖快办”上线不少于70项高频服务事项。(网络信息中心牵头,各审批业务股室、中心配合,年底前完成)

11.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从方便企业和群众“一件事 一次办”的角度出发,对涉及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一件事 一次办”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等审批要素,努力实现线上一网,线下一窗办理。(营商环境和督导评估股、商事注册登记中心牵头,各审批业务股室、中心、网络信息中心配合,7月底前完成)

12.积极推进“小综窗”受理改革工作。按照分领域“综合窗口”改革模式,先推进审批局“综合窗口”改革,逐步在政务大厅推进,力争在9月底前基本实现政务大厅综合窗口比例达到80%以上。(运行管理服务中心、营商环境和督导评估股、网络信息中心牵头,各审批业务股室、中心配合,持续推进)

13.全面推进数据治理工作。规范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管理等行为,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保障政务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安全,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供大数据支撑。(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持续推进)

14.加强街道(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好“15分钟政务服务圈”。按照方便群众、集约整合的原则,充分利用街道(社区)服务大厅既有场地和设施,将社区承接住、百姓急需的便民服务事项延伸到街道(社区)办理,为群众提供更密集的服务网点、终端或通道。7月底前,编制完成街道(社区)办理事项参考目录,加强对县党群服务中心、育才路社区等4个社区的人员业务受理能力的培训,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事项授权、确定办理人员、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等保障工作。(营商环境和督导评估股牵头,各股室、中心配合,9月底前完成)

15.全面推行“好差评”工作。按照“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的思路,灵活采取网上评价、扫描二维码评价、现场评价等多种方式,充分倾听企业和群众意见,改进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好差评”工作方案,明确“好评”激励机制和“差评”纠偏整改时限、成效要求,完善“好差评”软硬件建设。与市级同步推行“好差评”工作,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运行管理服务中心负责,9月底前完成)

(四)持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16.创新企业开办(注销)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开办企业服务专区”,并制定统一的标准化服务规范。将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为企业登记、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2个环节,实现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含税务UKey)、就业和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预约银行开户等全部事项1个工作日完成。6月底前实现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一般企业注销“一事一网一窗”办理。推动“证照联办”“一业一证”改革落地,完善“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成注册”等登记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和我省部署,持续推广企业电子印章生成和应用。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实现企业注销1个工作日内办结。(商事注册登记中心牵头,运行管理服务中心、网络信息中心、营商环境和督导评估股配合,持续推进)

17.继续优化企业水电气服务。落实低压项目占掘路审批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限不超过5天,对具备条件的当场核发。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建立与水电气部门重大产业协调、联办机制,及时向水电气部门推送相关许可信息(综合事务审批股负责,9月底前完成)

(五)持续深化信用体系建设

18.持续推进“双公示”管理、考核、检测等工作,加强事前环节信用承诺与信用核查。一是持续推进“双公示”管理工作,督促各审批股室按时上传行政许可信息,配合县营商办做好“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和“双公示”考核工作,在全局范围内推进信用承诺书标准化管理,督促各审批股室制定相应的承诺事项清单和对应的标准化承诺书模板。加强与监管部门对接办事群众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状况的事中事后核查工作。二是在商事注册登记领域开展“逢办必查”信用核查机制,扩展信用报告应用范围。三是完善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制度,充分利用各政务大厅各服务窗口,广泛开展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教育。(营商环境和督导评估股、网络信息中心牵头,各股室、中心配合,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股室、中心要围绕工作要点,对标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评价指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年底前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各项目标任务取得显著成效,为创建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示范县贡献审批力量。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股室、中心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考核力度。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先进经验复制推广、亮点工作培育、工作宣传培训等将作为重点加减分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并将检查督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度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