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政务服务大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加强和规范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好办公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维护行政审批服务局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上级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杜文杰

副组长:王录  任宏  邵毅  郝学鹏  闫平  樊志毅   赵向东  王东伟  卜锦华

成   员:吉晓虎  米智  王琼  刘虎雄  张建发  肖冲   贺岗   刘光福  刘琦  张永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组、疏散引导组、保卫后勤组、现场救护组和网络维护组。

二、工作职责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值班制,负责突发事件现场领导协调、人员调配、物资准备、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一)办公室

主   任:王录

副主任:赵向东  王东伟

成   员:吉晓虎  白波  刘亚平  刘涛  王晓赟  吕芸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行管理股,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上报、协调处置及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等工作,并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二)现场指挥组

组   长:王录

副组长:任宏  邵毅  王东伟

成   员:郝学鹏  闫平  樊志毅  赵向东  卜锦华

工作职责: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统一指挥、果断决策、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疏散引导组

组   长:任宏

副组长:闫平

成   员:米智  吉晓虎  王琼  刘虎雄  刘琦  张永前

工作职责:稳定现场秩序,组织职工有序疏散,安抚职工。

(四)保卫后勤组

组   长: 樊志毅

副组长:卜锦华

成   员:武常金  陶盛宇  张虎  刘芮军  刘成岗  王锦旗等全体维保人员及疫情防控组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消除有继续危害的因素,保护事故现场重要物品,提供有关工具、物资。

(五)现场救护组

组   长:王东伟

副组长:赵向东

成   员:张建发  肖冲  贺岗  刘光福

工作职责:实施现场救援,根据情况拨打120,等待专业救助,及时送受伤人员接受救助。

(六)网络维护组

组   长:邵毅

副组长:张永前

组   员:李翠苗  杨靖民  高磊  徐长风

工作职责:及时做好网络设备高效稳定地运行,并实时下载更新操作系统,防止网络病毒利用系统漏洞攻击服务器。

三、突发事件处置

(一)突发火灾事件

1.维保人员或火情发现第一人立即按响火灾警报器,报运行管理股并同时呼救,启动消防栓和灭火器,如火势较小,应利用最近的灭火工具将火扑灭,同时呼叫最近的工作人员参加灭火救援工作;如火势较大,拨打“119”报警,同时报告大厅分管领导和各组组长,关闭总电源,向大厅各楼层人员发出报警疏散信号,由疏散引导组人员打开安全出口通道,并迅速组织维保人员及时疏散办事群众。

2.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现场指挥组组织保卫后勤组人员协助“119”火警灭火,组织人员维护秩序。现场救护组人员在确认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有组织地进行抢救、转移物资,如造成因火情造成人身伤害的,速报“120”处理,并提前做好相关救护工作。

3.运行管理股会同各股室、中心,配合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对火灾带来的影响及损失,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局主要领导。

4.运行管理股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报告情况,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在大厅进行通报。

(二)突发停电事件

1.当办公区域突然发生停电事故时,立即通知运行管理股和大厅分管领导。

2.维保组人员第一时间排查电梯轿厢内是否有被困人员,如有被困人员,应声安抚,并立即暂停电梯运行,开锁救人。

3.维保组人员立即检查供电系统,查明停电原因。属于维修范围的故障,应立即抢修,若属于地方供电局范围的故障,立即与机关事务中心联系供电。保卫后勤组和运行管理股负责通知各窗口关闭用电设备电源,防止恢复供电瞬间损坏设备。

4.大厅内恢复正常供电后,运行管理股应立即组织维保人员检查各相关设备,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5.确认电力暂不能恢复时,导办人员在一楼大厅志愿者服务台公告停电,并告知恢复通电时间,由大厅网格员通知窗口工作人员公告内容,再由窗口工作人员向办事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6.节假日内停电,由当日局值班人员或维保人员及时上报大厅分管领导,由电工迅速检查抢修,如不能及时恢复,由带班领导协调机关事务中心给予发电机供电。

(三)突发秩序骚乱和暴力冲突事件

1.办事窗口因临时性、阶段性、季节性办证,办事群众突然增多引起大厅秩序骚乱时,维保组人员应立即报告运行管理股、保卫后勤组、疏散引导组和大厅分管领导,并迅速进行疏导劝阻,维持秩序。

2.若大厅内发生激烈争吵,人身伤害或肢体冲突事件,窗口工作人员或维保人员及时报告运行管理股,由运行管理股迅速通知各组组长和大厅分管领导到达现场,由现场指挥组马上组织保卫后勤组和疏散引导组人员进行劝阻制止。如当事人仍不听解释、劝告、无理取闹、发生谩骂行为干扰正常工作的,由保卫后勤组人员带出大厅。如仍拒绝离开大厅或更加过激行为的, 由运行管理股拨打“110”,交由公安部门处理,以保证大厅正常办事办公秩序。如运行管理股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并提出对该事件的处理意见,以最快速度平息事件。

3.若发生重大人身伤害或暴力事件时,由运行管理股和现场救护组速报“110”和“120”处理。同时,现场救护组人员要提前做好应急救护工作。

4.运行管理股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在大厅内进行通报。

(四)遭遇突然袭击

1.行政审批服务局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窗口工作人员)凡收到或获得针对公共场所、办公场所进行袭击威胁的信息、电话等,必须及时报告运行管理股、各组组长和大厅分管领导。

2.若遇突然袭击,现场指挥组迅速组织疏散引导组和保卫后勤组人员及时疏散窗口人员和办事群众,并由运行管理股和现场救护组迅速拨打“110”“119”报警和“120”处理。

3.在警察和医护人员赶到之前,现场救护组人员做好救护工作,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稳定秩序。

4.运行管理股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报告情况,将遭遇袭击事件调查处理结果在大厅内通报。

(五)可疑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事件

1.当办公区域发现可疑包裹、爆炸物及其他危险物品时,发现人员应立即向现场维保人员或运行管理股报告。

2.由运行管理股迅速通知各组组长必须尽快赶到现场,保卫后勤组人员拉起警戒线,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对可疑物进行初步判断(但不得挪动和靠近可疑物),并立即拨打“110”。

3.在事态未明朗的情况下,领导小组现场指挥组做好合理安排,应稳定现场人员情绪,尽快组织疏散引导组和保卫后勤组人员引导政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有序撤离,并封闭现场。

4.在不能确定可疑物危险程度时,领导小组成员不得擅自对可疑物采取任何处置行动,应等候有关人员到场处置,但可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5、若因可疑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造成人身伤害的,由现场救护组迅速拨打“120”急救热线,并配合做好相关应急救护工作。

(六)网络攻击破坏事件

1.网络信息中心及时安装和升级杀毒软件,定期给服务器打补丁,关闭不必要的服务,备份数据库。

2.发现网络受到攻击破坏时,窗口工作人员迅速报告网络组组长,网络组须立即进行必要的人工应急操作,因系统和网络故障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应及时通知各窗口,通报有关故障情况。

3.网络组成员及时对网络系统被破坏的程序进行检查,抢修被攻击破坏造成的软、硬件损失,及时恢复使用功能,窗口工作人员尽快做好受理资料补录工作。

4.网络组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和办公室主任。

(七)群体上访、非法聚会等突发事件

1.当办公区域发生群体上访、非法聚会等事件时,维保人员应立即向大厅分管领导和运行管理股报告。现场维保人员应维护好现场秩序, 防止过激行为或其他意外事件发生。

2.现场工作人员应冷静处置,不发表任何意见,将其引导给现场指挥组和大厅分管领导处理,避免与之发生争论。

3.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明确上访人数及上访人员的来源和目的等情况,并积极做好解释劝导工作,告知具体解决问题的机构和部门。保卫后勤组全力维护好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

4.领导小组各组组长和成员立即赶赴现场,由现场指挥组组织疏散引导组和保卫后勤组人员维持现场秩序,了解掌握具体情况,并视其情况及时向信访局等部门联系,协调其予以处置。

5.领导小组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和处置情况,必要时应及时向政府领导或公安机关报告,若因群体上访、非法聚会等事件发生踩踏等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由现场救护组迅速拨打“120”急救热线,并实时做好相关应急救护工作。

6.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平息后,立即安排保卫后勤组人员清理现场,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并专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

(八)盗窃事件

1.值班人员或维保人员对进入大厅的可疑人员进行跟踪,发现盗窃事件时应及时向运行管理股和大厅分管领导报告,大厅分管领导向领导小组汇报。

2.由保卫后勤组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工作。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领导小组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5.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突发性疾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事件

1.遇到突发性疾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事件时(包括感染新冠肺炎病毒),尤其是肺炎疫情防控组人员在大厅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有体温检测异常、场所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时,应立即将其控制并强制隔离到隔离区,然后迅速报告运行管理股和大厅分管领导,由运行管理股通知各组组长尽快赶赴现场,并及时联系办公区医务工作人员、县联防联控办公室、县防控中心。由现场指挥组负责组织疏散引导组和保卫后勤组人员控制大厅内外人流并做好秩序维持工作,等待办公区和县防控中心医务人员和县联防联控办公室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救护和排查。

2.由现场救护组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县防控中心服务热线,并配合医务人员做好现场相关救护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须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县联防联控办公室报告基本情况,并将情况在大厅内通报。

(十)突发破坏性地震事件

1.破坏性地震发生时,现场指挥组迅速通知各组组长及成员到达指定位置,立即部署、协调和开展应急救援和救护工作,安排疏散引导组和保卫后勤组立即组织大厅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迅速撤出办公楼,转移到至安全和空旷区域,防止强余震造成人员伤亡,并立即通知应急部门和拨打“119”急救热线请求救援。

2.现场救护组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对需要救治的伤病员组织现场抢救,帮助其迅速脱离危险环境。同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联系办公区医务室,并实时做好相关应急救护工作。

3.网络维护组时刻保持与应急部门的联系,并向有关部门了解地震震级、发生时间和震中位置、震情趋势等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4.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将伤病员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及建筑物损坏、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由网络维护组向卫生、民政、应急部门报告情况。

5.领导小组要确保全部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和妥善安置,稳定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情绪,及时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6.地震灾害结束后,在有效安全措施保护下,保卫后勤组要配合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士对地震破坏的供排水、供电、供水、供暖设施设备进行排险,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维护公共秩序,特别要加强对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等重点区域的警戒。

(十一)突降暴雨和发生洪涝事件

1.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暴雨和洪涝预警通知后,立即通知各组组长及成员,由现场指挥组安排部署暴雨和洪涝防范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网络维护组要通过张贴和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向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发布暴雨和洪涝预警信息。

2.保卫后勤组要提前准备好沙袋、防洪板等防洪抢险物资,并检查大厅所有门窗是否关闭严实,有无渗水和漏水问题;检查沿排水口排污管口是否畅通,检查排水沟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如有堵塞不畅,立即安排疏通。

3.保卫后勤组实行24小时值班,根据风情、雨情酌情增加值班人员,在暴雨来时加强大厅巡逻,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设法排除。其他组长及成员要随时待命,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准备投入抢险。

4.当暴雨、洪涝严重,发现洪水有侵入大厅风险时,疏散保卫组、保卫后勤组立即组织大厅所有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有序撤离到安全区域。

5.因暴雨和发生洪涝事件造成人身伤害的,由现场救护组迅速联系办公区医务室和拨打“120”急救热线,并配合做好相关应急救护工作。在医护人员赶到之前,现场救护组人员做好应急救护工作,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稳定秩序。

6.事后保卫后勤组需经检查线路、用电设备无损坏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能恢复供电。一旦出现停电,应立即关闭主要的电器设备,以防电力重新恢复时强大的脉冲损坏电器设备。供配电室发生水侵时,必须立即切断主供电源,必要时向机关事务局和供电公司求援,水侵后的设备设施须经干燥、检修,测量绝缘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7.降水退却后,网络维护组要做好网络运行维护检修工作。保卫后勤组迅速清除沙袋和防洪板,对办公污染区域进行卫生消毒,防止传染疾病的传播,并疏通大厅出入口,恢复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十二)大面积中毒事件

1.我局和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短时间内出现多例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中毒症状时,发现第一人应立即上报运行管理股,由运行管理股立即通知相关领导小组组长到达现场。在事态未明朗的情况下,领导小组现场指挥组做好合理安排,应稳定现场人员情绪,并迅速联系卫生部门和拨打“120”急救热线。

2.中毒事件发生后,保卫后勤组和疏散引导组立即进行大厅现场秩序的维持,避免发生骚乱,并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3.根据事态发展趋势,如果认为中毒事件严重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向疾病防控中心、卫生监管部门报告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公安局报告。

4.医护人员赶到之前,现场救护组人员实时做好相关救护工作,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稳定工作人员的情绪,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如医疗机构急救车辆不能迅速抵达现场,由现场指挥组组织安排调配机动车辆,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

5.各组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并根据相关部门的初步结论,对引起中毒的可疑物品立即封存,对可能引起中毒的现场予以控制。对不能排除因饮水因素造成的中毒,应当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四、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一)值班制度

1.严格执行领导小组组长责任制,各组成员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恪尽职守,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联系畅通。

2.维保人员、局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认真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如出现突发事件, 未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处理造成的影响或损失,将按照相关制度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维保组值班人员、局值班人员按照局办公室和运行管理股值班人员安排表值班。

(二)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1.突发事件第一发现或接警人员(不管是否是具体职责范围内的事)在事件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须立即赶往现场,并立即根据事态状况通知各组组长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相关小组组长,在接到局主要领导或现场指挥组指令或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对事态发展趋势作出判断,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相关人员、协调相关部门,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把现场情况、事态进展、初查原因、防控及后续处置措施报告局主要领导。如事态较大,局主要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亲自指挥。

2.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局主要领导报告突发性事件的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态、原因、后果、谁在处理、有没有能力处理、工作措施、进展情况、初步处置结果等。对一时难以完全搞清楚的紧急情况,要先报告初步情况,随着对情况的全面了解和对事件的处理,不断地补充报告,绝不能压而不报;一次报不详尽的,可分几次续报;同时要确保突发性事件的真实性,如需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由局主要领导确定,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

(三)建立突发性事件接报人责任制。本局工作人员发现或接到报告突发性事件时,必须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报告和处置。无论谁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问题,均要追究接报人、所属股室直至分管领导的责任。情节较轻且未造成后果的,将对有关人员和有关股室进行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将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责任人,给予处分处理。

(四)建立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发生突发性事件后,接报人和有关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如因工作不负责任、时间拖延、处置不力或没有采取措施、应到而没到现场、不听从指挥,造成事件扩大后果,依法、依规给予处分处理。

(五)建立突发性事件处置奖罚制度。对在突发性事件处置中有突出表现和执行不力的人和事及时予以表彰和批评,并作为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的重要依据。




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