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工作人员守则

  1、要讲政治、讲纪律、讲团结,树立全局观念,全心全意为大会服务,为代表服务。

  2、工作主动、热情、周到、细致,严格遵守大会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如有事离岗,必须事先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3、工作人员以大会名义对外联系,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批准。工作人员个人接受媒体采访要经大会秘书长批准。会议中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不得擅自决定处理。

  4、要严格遵守大会纪律和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会议文件、简报和工作资料,不得外传外借,不得随意复制,不得对外泄露大会尚未公开的情况,不得传播与自己职责无关的情况,不得擅自散发与会议无关的各类材料、信件。

  5、讲文明,讲礼貌,认真工作,热情服务,尊重代表,虚心听取代表意见,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会议期间所有工作人员一律不许酗酒、打麻将、打扑克等。

  6、秘书处各组和每个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局观念,积极主动配合,通力协作,不推诿,不扯皮,齐心协力搞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