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上级下达靖边县中省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1335万元,按照相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0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35万元。
二、分配原则
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不低于60%的资金用于产业发展。
2、2018年所退出的贫困村必须建立互助资金,且规模不低于50万元,已建立的互助协会规模不足50万元的,逐步补齐。
3、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贷款贴息资金;
4、2018年计划退出贫困村及脱贫巩固村基础设施项目。
三、资金分配结果(见附表)
监督电话:0912-4643114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靖边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