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型保障房共有产权延迟缴纳购房款的通告

  我县于2017年12月11日开始已对第三期租赁型保障房共有产权类具备交房条件的房源进行交房,目前具备交房条件的楼号有:阳光家园B1、B2、B3;惠民苑HB2、HB4、HB5、HB6。摇取到以上楼号的保障对象原定于12月11日至12月29日新区政务大厅二楼86号窗口缴纳购房款、签订购房合同,由于年底县财政结账核算,不能再继续缴纳购房款,现延迟缴纳购房款的时间,具体从2018年1月5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止,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

  阳光家园均价为7万元,惠民苑均价为9万元,具体价格到86号窗口咨询。

  交房所需材料:

  1、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申报家庭成员户口簿;

  3、房号券;

  4、选房订金缴款票。

  第三期租赁型保障房共有产权类剩余房源暂不具备交房条件,待具备交房条件后统一进行交房。

  特此通告!

  靖边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