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按照《靖边县租赁型保障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中心对租赁型保障房保障对象通过动态审核的方式实行动态管理,在动态审核中有部分保障对象因为电话停机、空号等原因无法联系而未进行动态审核。根据住房保障工作有关要求,保障对象联系方式和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住房保障中心进行信息登记,以便进行动态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为此我中心已发布公告要求限时到我中心登记并进行动态审核。

截至目前仍有50户保障对象未进行动态审核,一是保障对象因为电话停机、空号等原因无法联系而未进行动态审核;二是个别保障对象由于不配合动态审核等原因,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进行动态审核。

现限以下50户经未进行动态审核的保障对象,在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房号券及其复印件到靖边县党政第二办公区2号楼603室进行登记并接受动态审核。如逾期,我中心将视为保障对象自动放弃保障资格,依规取消其保障资格。

附件:50户未进行动态审核的租赁型保障房保障对象花名册.xlsx

靖边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