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开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问题的办理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组织、职能部门抓落实、驻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局现场督办核实等措施,确保每一件信访问题办理落地落实,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工作安排,将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12月13日,我省通过省政府网站、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对首批办理完成的12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公开,公开的群众信访问题涉及西安市9件、渭南市2件、宝鸡市1件。截至12月13日,我省累计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问题九批451件,其中重点关注50件。信访问题共涉及12个市(区)和1个省直部门,其中西安市202件、咸阳市44件、商洛市31件、榆林市29件、汉中市28件、安康市26件、渭南市22件、宝鸡市18件、韩城市15件、延安市14件、铜川市13件、杨凌示范区8件、省直部门1件。从类型看,涉水问题66件,涉大气问题103件,涉土壤问题90件,涉生态问题70件,涉辐射问题2件,涉噪音问题81件,其他污染问题3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