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财政局内设机构

财政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组织财政收入、分配财政支出、贯彻执行财税政策、宏观调控国民经济,监督管理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及资源,承担着管好人民群众“钱袋子”的职能。为了和省市财政部门业务无缝对接,目前,内设21个股室。

办公室(联系电话:0912-4621503)

工作职责:

1.负责局机关各类会议的组织和安排,并对会议决定的各项工作决策,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确保工作按期完成;

2.负责组织起草、审核各类相关文件;并负责单位公文的登记、编号、分送、催办、整理、归档等工作,并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加强督促和落实;负责各类议案、提案、建议的起草催办落实工作;

3.负责政务公开、机关党建、新闻信息宣传、安全保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信访接待、对外联络等工作;

4.负责局机关财务预、决算的编报;负责局机关办公设备、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工作。负责日常财务核算报销、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专业技术职称、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局机关年度目标责任的制定和考核奖惩工作;

6.负责制定局机关全年的学习计划,并组织正常集中学习;

7.负责局机关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印章的管理、请销假考核考评、报刊杂志征订、环境卫生、绿化及公共设施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预算股(联系电话:0912-4612613)

工作职责:

1.组织执行各级财政政策;

2.承担各项财政改革;

3.拟定中长期规划和预算管理制度;

4.承担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

5.负责全县政府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市县结算事项;

6.负责全县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和调整工作;

7.承担本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8.负责本级财政支出指标和专项转移支付指标的登记管理工作;

9.负责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县政府性债务台账、申请政府债券及债券资金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11.负责中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及项目征集工作;

12.负责全县乡镇及新桥农场全面工作;

13.负责各级审计部分预算执行审计、各类统计上报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国库股(联系电话:0912-4621310)

工作职责:

1.组织执行各级财政政策;

2.协助预算承担各项财政改革;

3.组织财政收入执行;

4.预算执行和预算执行分析、预测;

5.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公务卡制度;

6.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

7.管理财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开户审核;

8.负责财政资金、社保基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

9.负责审核税、费收入的退库工作;

10.负责组织编制全县部门决算和审核上报工作;

11.负责总决算的编制上报工作;

12.负责组织协调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工作;

13.负责组织全县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编制上报;

14.负责总会计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上报工作;

15.接受各级审计部门预算执行、专户资金管理及账务审计;

16负责统计收入、支出等各类统计数据上报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经建股(联系电话:0912-4621067)

工作职责:

1.负责发改、商务、住建、交运、粮食、公用、供销等系统36个预算单位(以下称归口预算单位)的年度预算、决算审定和编制工作,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监管工作;

2.负责中省市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核工作,并纳入项目库管理;

3.负责中、省、市、县各类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政策性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拟定相关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

4.负责县重点项目债券置换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市政工程征收与安置补偿款的兑付及永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管理工作。

综合股(联系电话:0912-4621052)

工作职责:

1.拟定全县非税收入的相关政策及管理制度。审核提出非税收入收支计划。负责教育性收费、上下级往来资金、公路路产补偿款等资金的管理及使用;

2.组织住房公积金预算编审及汇总工作;

3.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

4.负责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使用;

5.负责残疾人保障金的管理使用;

6.负责监督水利建设基金的解缴入库,管理水利建设基金的分配使用;

7.负责土地出让收入收缴监管,对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和成本费用进行核实;

8.负责全县往来结算票据、捐赠票据的管理使用。

工资中心(联系电话:0912-4621063)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财政供养人员预算花名的注册登记与核销工作;

2.负责上卡人员每月工资按时发放;根据上卡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办理停发上卡工资手续;

3.参与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的审核,严把新增人员入口关,确保人员增减与起(停)薪时间相衔接,与增(减)预算经费相衔接;

4.负责组织全县财政供养人员清理检查工作;

5.加强同组织、人事部门、各预算单位及局属各业口的日常沟通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外调、亡故及转退人员停资信息,及时停发其工资预算,杜绝多领现象发生;

6.协助住房保障中心、劳务科、扶贫办等单位核查所涉及(担保)的财政供养人员工资预算情况;

7.配合法院、纪检部门查询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账号及其他事项;

8.管理人员档案,确保每一位财政供养人员的信息在我中心有据可查,真实可靠。

行政股(联系电话:0912-4647800)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党政部门及相关行政机关共52个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分析和监督检查工作,研究提出部门年度预算编制初步意见;

2.负责归口预算单位的年度决算审核、编制、汇总,督促单位全面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3.负责所涉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的审核、追加预算的初审和专项资金的拨付审核工作;

4.审核归口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5.负责归口部门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及专项资金支出建议,监督分管部门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并制定相关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

6.负责所涉行政单位中省市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工作

7.负责归口预算单位采购项目的初审及验收工作。

8.积极配合其他股室做好各项财政业务工作,认真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政法股(联系电话:0912-4621031)

工作职责:

1.负责公安系统、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系统的经费管理工作;

2.负责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

3.负责法律援助资金管理工作;

4.负责所涉及单位的预、决算审核汇总及信息公开工作;

5.负责指标文件的起草、预算执行系统的指标录入工作。中省市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工作;

6.负责日常文件传递及财政信息简报编辑上报工作等。

教育股(联系电话:0912-4621061)

工作职责:

1.研究教育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

2.负责教体系统的年度正常预算执行分析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指导教育系统各预算单位编制预算决算,并严格审核教育事业系统各预算单位上报的预算决算,配合预算股、国库股审定预决算。

3.负责教体系统各预算单位的年度预算资金的审核工作。根据年初预算及指标分配,及时审核各预算单位上报的用款计划。

4.负责教体系统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核工作。根据有关政策依据,严格按程序审核上报预算单位或企业申报的项目,并纳入项目库管理。对已安排的项目进行全程监管、追踪问效。

5.负责监督、管理中、省、市安排我县教体系统的预算内各类资金,根据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各类专项资金,并对各项目资金追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

6.负责县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政府相关研究决定,严格按工程进度及相关程序拨付各类财政投资重点项目资金;

7.负责归口预算单位采购项目的初审及验收工作。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及相关标准,严格审核各预算单位申报的采购计划。待采购项目完成后,会同采购股、采购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文体股(联系电话:0912-4621615)

工作职责:

1.负责文广局、档案局、科技局、科技开发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旅游局、图书馆、文化馆、文工团、影剧院、文艺创研室、文化稽查大队、文管办、统万城管理所、小河革命旧址所、电视台、传输中心、广播电台、烟墩山发射中心等19个预算单位(以下称归口预算单位)的年度正常预算执行分析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指导以上归口单位编制预算。审核归口单位上报的预算。配合预算股审定预算。

2.负责归口预算单位的年度决算审核编制汇报工作。根据局里统一安排,布置年度决算培训,指导归口预算单位编制决算,严格审核归口预算单位上报的决算,配合国库股审定决算;

3.负责归口预算单位的年度预算资金的审核工作。根据年初预算及指标分配,及时审核各预算单位上报的用款计划;

4.负责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核工作。根据有关政策依据,严格按程序审核上报预算单位或企业申报的项目,并纳入项目库管理。对已安排的项目进行全程监管、追踪问效;

5.负责监督、管理中、省、市安排我县的预算内各类资金。主要包括:统万城遗址公园专项资金、龙洲丹霞旅游规划专项资金、国家及省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及器材配置专项资金、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补助资金、广播电视覆盖工程专项经费、“两馆”免费专项资金、档案保护管理经费以及全县219个行政村、户户通工程补助经费。根据各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各类专项资金,并对各项目资金追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

6.负责县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政府相关研究决定,严格按工程进度及相关程序拨付各类财政投资重点项目资金;

7.负责归口预算单位采购项目的初审及验收工作。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及相关标准,严格审核各预算单位申报的采购计划。待采购项目完成后,会同采购股、采购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事财股(联系电话:0912-4632188)

工作职责:

1.负责物价局、招商局、财政系统、统计系统、审计系统、安监局、手工业联社、盐务局、能化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园区、新能园区、农业园区、塑料产业园区、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等35个预算单位(以下称归口预算单位)的年度正常预算执行分析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指导以上归口单位编制预算。审核归口单位上报的预算。配合预算股审定预算;

2.负责归口预算单位的年度决算审核编制汇报工作。根据局里统一安排,布置年度决算培训,指导归口预算单位编制决算,严格审核归口预算单位上报的决算,配合国库股审定决算;

3.负责归口预算单位的年度预算资金的审核工作。根据年初预算及指标分配,及时审核各预算单位上报的用款计划,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监管工作;

4.负责所涉预算单位追加预算的初审和拨付审核工作;

5.负责归口预算单位采购项目的初审及验收工作。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及相关标准,严格审核各预算单位申报的采购计划。待采购项目完成后,会同采购股、采购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采购股(联系电话:0912-4633062)

工作职责:

1.拟定县级政府采购实施办法;

2.编制政府采购目录草案;

3.编制、审核下达政府采购计划;

4.审核、汇总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调整预算;

5.负责采购项目的审批和资金审核;

6.审核中介机构、供应商资格;

7.受理政府采购投诉;

8.审核评聘专家资格,建立、管理政府采购专家库;

9.监督政府采购实施过程;

10.建立全县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和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

11.组织政府采购的宣传、培训等工作。

国资股(联系电话:0912-4621063)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资产配置、处置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

4.审批行政事业单位规定限额以上或特定资产的产权变动事项,组织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5.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用于经营资产的审批和国有资产收入(收益)的监督管理;

6.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7.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绩效管理;

8.监督、指导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9.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工作;

10.国有企业同上;

11.加强对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收、入库、支出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会计股(联系电话:0912-4620825)

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2.负责会计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3.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

4.负责代理记账机构许可管理及代理记账业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会计人员信用信息采集、继续教育无纸化考试、信息变更、调转工作;

6.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

7.负责指导和监督会计信息化、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税政股(联系电话:0912-4612612)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在国家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授权范围内,组织调研地方税收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应实施细则;

2.负责贯彻国家税制改革以及税收政策调整而产生的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等工作,调查、分析和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对税收的影响情况;

3.会同有关股室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县税源和收入结构调查的组织工作,分析税源和税收负担变化情况;

4.会同有关股室对县政府各部门草拟的政策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方面的条款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地方财政法规的备案;

5.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组织办理财政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代理事宜;

6.组织全县财政系统法制工作,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局各股(办)、局属各单位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912-4633631)

工作职责:

1.负责财政信息化项目计划拟定、采购、建设、实施、推广应用及运行维护工作;

2.负责运维县本级预算单位及辖区各镇(便民中心)财政专网,建立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财政信息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4.负责财政业务流程规划与财政数据信息标准;

5.承担财政机关信息化运维与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机关各股室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配置和维护工作;

6.负责制定全县财政部门信息化培训计划和全县预算单位财政业务信息化培训计划;

7.参与全县电子类产品采购项目资金的审核工作。

监察室(联系电话:0912-4621035)

工作职责:

1.协助党组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2.维护财政局党组的团结统一,监督局属股室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内监督有关情况;

3.协助局党组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等日常工作;

4.落实局党组所赋予的各项督查督办工作;

5.监督各股室单位执行中省市县及局机关制定的各项规定制度;

6.监督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国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

7.向县纪委和局党组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

8.分解落实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财政部门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9.做好群众来访接待,信访举报等违法违纪案件的登记、查处、备案工作。

绩效评价股(联系电话:0912-4622285)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计划,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和审核;

2.制定全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拟定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

3.负责指导、检查全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牵头组织县级重点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社会中介机构的绩效评价工作;

4.逐步建立完善绩效运行监控、评价结果应用等相关制度负责搜集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信息资源,建立绩效评价工作数据库;

5.逐步建立绩效评价专家人才库;运用评价结果,结合部门预算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脱贫攻坚办(联系电话:0912-4612612)

工作职责:

1.负责财政扶贫资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分配、指标下达、资金拨付、支出进度、监督等方面工作。农财所、社保所、教育股等业务口配合保障办财政扶贫资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指标下达、资金拨付等方面工作;

2.负责财政扶贫资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所有纸质、电子资料,并按要求分批次、分类别归集、整理、存档。农财所、社保所、教育股等业务口负责提供各类纸质、电子档案原始资料;

3.负责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和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投入、支出、结余结转等数据统计工作;

4.牵头负责各级各类检查、督查、自查中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及时制定措施、形成方案、建立台账、提交报告;

5.牵头负责配合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和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检查、督查、审计等工作,农财所、社保所、教育股等业务口负责具体数据等解释。

PPP项目办(联系电话:0912-4620210)

工作职责:

1.负责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征集PPP项目,建立全县PPP项目库,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发布;

2.负责制定全县PPP相关办法、意见、流程等;

3.负责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开发实施项目计划,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各阶段工作;监管PPP项目各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应保证按时完成项目融资并履行建造、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

4.负责全县PPP专业咨询机构库、专家库的建立;

5.负责全县PPP工作的宣传培训、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6.负责对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并出具批准报告;

7.负责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PPP项目收支预算,安排年度PPP项目资金及中长期支出计划,年度项目资金不超过年度财政总支出预算的10%;

8.负责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支出台账;

9.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产出、成本效益、监管成效、可持续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应用等进行绩效评价,设定评价指标及考核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公开评价结果;

10负责争取上级扶持资金等。

社保所(联系电话:0912-4629593)

工作职责:

1.承担全县劳动保障、民政、医疗卫生、宗教、食品药品、老干、残疾人事业、就业以及民生工程等方面的日常财务管理和各项基金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社保政策措施;

2.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出台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3.承担社会保障基金财政监督工作;编制县级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

4.上报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

5.负责相关部门预决算和专项经费下达与相关资金的拨付及其他相应的工作;

6.负责审核社会保障资金及各项专项资金的拨付;

7.参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起草、拟定及社会保障相关制度文件在本县的具体组织实施;

8.审核归口单位的预、决算及资金拨付工作。